煤安监监察〔2018〕29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按照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对全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组织开展一次安全“会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灾害、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强力推进瓦斯“零超限”,坚决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以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为主要内容,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展一次安全“会诊”。集中整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不具备防治能力的煤矿冒险组织生产,推动不具备防治能力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淘汰退出,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提高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能力。
二、“会诊”范围
1.全国所有正常生产和建设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2.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89条规定情形,应当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而未进行鉴定、鉴定未完成或鉴定为非突出矿井的其他正常生产、建设矿井。
三、时间安排
上一篇: 深圳供电局首座220千伏数字化变电站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