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中油”董事长戴谦10月24日回应近期95号无铅汽油不合格事件,称台湾“中油”将对消费者、加盟加油站以及受影响车主负起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估计达26-27亿元(新台币,下同)。
近期台湾“中油”95号无铅汽油掺配轻质油出现质量问题,专家推测,应有20-30万辆汽车、摩托车受害。
戴谦24日表示,对于这次95号油品不合格事件,台湾“中油”将针对三大群体做出赔偿。
第一类赔偿对象是10月1日至10月21日曾在加油站购买不合格油品的消费者,油款采取“退一送一”方式处理。
中油总经理李顺钦补充称,对消费者的赔偿部分,经化验后,认定不合格油品达4.1万升,以1升约31.5元来估算,不合格油品总价达12亿元,因采取“退一送一”方案,赔偿金额便达到约25亿元。
戴谦指出,第二类赔偿对象是台湾“中油”加盟加油站,因配合停售油品,这段期间加盟加油站出现营业损失,台湾“中油”会负起责任。
第三类赔偿对象则是车主,加了不合格油品后可能造成汽车仪表不灵等情况,戴谦表示,只要车主提出申请,会由第三方团体做验证,台湾“中油”根据汽车损害情况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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