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15年8月29日召开201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沫江煤电有限 责任公司解散并向其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沫江煤电)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 能力为由向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沙湾区法院) 申请进行破产清算。沙湾区法院于2018年8月28日受理乐山沫江煤电 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18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沙湾区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 川1111破7号),正式宣告沫江煤电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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