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具有自身特点,容易受到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地缘政治环境变化的影响,与此同时,中国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正在经历由中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在此背景下,如何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的各项要求,使‘一带一路’油气合作的成果转化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为重要课题。”——能源战略学者冯保国
时至今日,“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已满5周年。在这5年中,中国的油气企业积极落实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五大工程,取得显著成果。但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所具有的自身特点,以及容易受到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地缘政治环境变化的影响,使中国企业进一步深化“一带一路”油气合作面临一些挑战。与此同时,中国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正在经历由中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在此背景下,如何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的各项要求,使“一带一路”油气合作的成果转化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为重要课题。
“一带一路”油气合作成果显著,潜力巨大
5年来,“一带一路”油气合作深入推进。中国油气企业不断深化政策沟通、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油气贸易畅通水平,积极探索“油气+金融”合作模式,与中亚、中东、非洲、美洲等地区的油气合作持续深化。
目前,中国石油在“一带一路”沿线19个国家运作49个油气合作项目,累计投资占公司海外总投资的60%以上,累计油气权益产量占海外权益总产量的50%左右,参与投资建设的亚马尔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已经投产,成为中俄经贸合资最大的平台以及“冰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支点,被称为“北极地区国际能源合作的典范”。中国石化在“一带一路”沿线30多个国家开展投资和项目合作,完成项目近30个,执行工程合同近600个,贸易实现全覆盖,累计获得权益油气6100万吨油当量,与沙特阿美合资建设了延布炼厂设计加工能力达到2000万吨/年,是中国在沙特最大的投资项目。中国海油、保利集团等国有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油气合作始终保持浓厚兴趣,投资持续增长。
另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油气资源丰富,具有广阔的合作发展潜力。除中国外,沿线国家石油、天然气可采资源量分别为2512亿吨和292万亿立方米,占世界总量的60%和63%;产量分别为24.1亿吨、1.8万亿立方米,占世界的58%和54%;在中国原油和天然气进口总量中的占比分别在66%和86%以上。
“一带一路”油气合作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较为单一,对油气产业依赖性强,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这导致油气资源国对原油价格具有非常高的敏感性,相应的政治经济形势和社会稳定状况与国际原油价格周期性变化呈现强负相关,国际石油公司的投资和运营面临一些挑战。
一是经济社会稳定性问题。这也是投资者面临的首要风险。例如,在国际大石油公司的风险评估中,非洲和中东地区的资源国被列为较高风险国家。主要原因在于其对石油工业高度依赖,经济结构调整升级难度大,这导致其经济社会发展处于不稳定状态。再加之其法律制度较不健全,特别是税收法律法规经常做出重大调整,随意性强。此外,这些国家还极容易受到外来势力干涉和外部事件、欧美制裁等的干扰,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国际石油公司经常需要对资源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法律制度、税收征管等的稳定性做出评估,并作为投资决策和运营决策的重要考虑因素。
二是金融环境问题。大多数资源国对外开放程度较低,金融机构受到严格的政府管制,几乎不存在竞争,导致金融服务能力比较落后。比如个别非洲国家,全国只有8家商业银行,全部由官方控股,其中只有1家有外资股份,几乎全部停留在手工处理业务阶段,银行间转账非常困难且耗时长,只能提供最简单的金融服务。同时,石油工业是这些国家非常重要的外汇来源,几乎全部实行外汇管制,实行官方汇率,缺乏市场化的外汇市场和汇率形成机制,经常实施突然性的汇率调整,资金的跨境流动受到非常严格的管制和监管。很多情况下,境外投资者获取外汇资金途径少、难度大、成本高,而外汇资金跨境汇回国内需要繁琐的审批手续,操作难度高。
三是营商环境问题。资源国的油气资源普遍由国有石油公司经营,这首先表现为境外投资者只能与资源国的国有石油公司开展合作,而这些国有石油公司的市场意识和合作意识、契约精神与国际市场水平有一定差距,工作效率低。其次表现为与石油工业相关的税负高,税收法律法规稳定性差。资源国政府大多对油气产品实行多重征税,既有流转税,又有出口关税,还对油气企业实现的利润征收高税率的所得税,而在外商投资红利、利息等资金汇出境外时还需缴纳红利税。同时,税收法律法规受到原油价格周期性变化的影响较为明显,增加了外资运营的潜在风险。再次表现为对当地雇员比例、薪酬待遇、社会福利及设施建设等均有严格规定,而对外国雇员实行严格的签证制度,续签难度高。
“一带一路”油气合作也应注重商业化和效益化
中国油气企业在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的过程中做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成果显著。着眼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油气资源潜力,未来合作前景广阔。但是,资源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金融环境、营商环境对外国投资者挑战巨大。因此,中国油气企业在深化“一带一路”油气合作的过程中,应从商业化的油气合作机制、效益化的项目运营机制、现金化的资金回报机制和经常化的沟通协调机制等多个方面,加强投资回报机制建设。
一是商业化的油气合作机制。毋庸置疑,“一带一路”油气合作具有较强的政治合作属性,经常通过政府间协议表达和固定合作的意愿及远景,甚至很多重大投资项目经常在政府首脑的见证下签署合作协议。但是,就油气企业的自身属性而言,首先是一个依靠商业原则运营的盈利组织,在国际油气合作中,应始终坚持将商业化原则放在首要位置,力求合作项目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如果投资项目不能取得较好的经济,将造成投资失败和损失,也将不能回报资源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增加社会福祉的目的,更有损于政府首脑对合作的高度重视。
二是效益化的项目运营机制。经济效益是企业的灵魂。要增加投资项目获取稳定、可预期经济效益的可行性,就应紧紧围绕合作项目的效益性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特别是要对税收法律环境的稳定性进行科学、细致、全面的评估,并将其作为影响项目经济效益性的重要因素尽可能地在政府间协议、项目投资协议或合作协议中做出合理的安排,甚至对政府更迭、议会重选等可能对税收法律制度安排产生颠覆性影响的不可预期的重大事件在协议中做出明确的规定,以期最大限度地为合作项目的良好运营创造稳定的环境。当项目进入运营阶段之后,应及时对资源国环境的变化开展持续性的动态风险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以经济效益和实现投资回收为中心,对合作项目的运营节奏做出适当的调整。
三是现金化的资金回报机制。开展海外油气合作的目的之一是要实现投资回报,尽快顺利地实现经济效益。这就要坚持现金化的原则,牢固树立现金为王的理念,时刻关注合作项目的现金流状况,一方面在项目论证和决策的初期就要做好现金流预测,充分利用中国油气公司全产业链经营的优势,规划好投资资金回收的节奏、渠道、途径和方式;而当项目进入运营阶段之后,应根据持续性的风险评估结果,对合作项目运营的可持续性做出科学的判断,合理把握项目开发运营的节奏,增强项目依靠自我运营能力创造现金流的能力,控制好资金投入,尽可能地减少投资资金汇入和增加可能的资金汇出。与此同时,要深入挖掘资金回收渠道,关注资源国金融环境变化,特别是汇率、外汇管制等的变化情况,抓住有利时机,适时实现经济效益。
四是经常化的沟通协调机制。油气合作项目的投资期、运营期和回报期一般都在十年以上,甚至几十年。在这样相对较长的时间内,资源国经济政治环境等多方面很可能发生深刻变化。应紧紧围绕适应资源国的各种环境变化,加强与合作方、资源国政府、利益相关方,乃至有关地区组织、国际组织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在影响合作项目运行的关键问题上能够获得相关方的理解和支持,为合作项目的健康运行创造持续、稳定、良好的环境,尽可能缩短投资回收年限和延长项目的有效运行期间。
总之,“一带一路”油气合作应将实现经济效益和互利共赢放在极其重要的地位,同时,不断强化投资回报机制建设,实施有效的现金流管理,拓宽资金回收渠道和途径,增强合作项目的投资回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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