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举行的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获悉:5年来,云南、贵州、四川、甘肃、湖北、重庆、陕西等长江上游7省市累计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万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2.5%,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整体步入良性循环。
据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马建华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上游7省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注重预防监督,突出综合治理,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初步形成了水土保持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生态保护与民生福祉同步改善的良好局面,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基本形成。
水利部副部长陆桂华表示,下一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将围绕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围绕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着力解决坡耕地水土流失突出问题;围绕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科学完备的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