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襄阳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联络组,移交督察组11月14日受理襄阳市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9件(含重点关注件1件)。其中,电话举报8件、来信举报材料1件。目前已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
11月1日至11月15日,我市共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81件(含重点关注件15件),目前已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按信访件分布划分(有些单个举报件涉及多个区域和部门),谷城县18件、老河口市14件、南漳县13件、宜城市12件、樊城区10件、高新区10件、枣阳市9件、襄州区8件、襄城区4件、保康县4件、东津新区2件、襄阳市国土资源局2件、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件、襄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件、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件、襄阳市水利局1件、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1件。按污染类型分类(有些单个举报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大气污染类41件、水污染类29件、噪声污染类20件、土壤污染类10件、生态破坏类10件、其他污染类7件。
截至11月15日,我市已办理办结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37件,问责10人,罚款22.7万元,对涉及的相关企业,责令整改6家,立案处罚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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