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工信厅公布了广东省第一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单位名单,共有45家企业,其中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有13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有8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有7家、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有5家、相关研究机构及行业组织有12家。
根据通知要求,各市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回收利用管理机制,加大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有利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与现有支持政策的衔接,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及时将纳入试点名单情况通知有关单位,做好本地区试点单位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单位遇到的困难问题。
此外,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工信部公告2018年35号),以及国家和省试点实施方案等要求,严格落实溯源管理责任,积极探索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化商业运作模式,完善标准规范,坚持技术创新,建设示范工程,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具体名单如下
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单位名单(第一批)
(共45家)
一、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13家)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深圳市伟创源科技有限公司
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鹏辉能源有限公司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欣旺达惠州电动汽车电池有限公司
东莞市创明电池技术有限公司
东莞市沃泰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东莞塔菲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8家)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五洲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广通客车有限公司(中兴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
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7家)
深圳市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汕头市广汕物资机动车辆报废回收有限公司
梅州市嘉好废旧汽车拆解有限公司
中山市中炬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中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茂名天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卓越新域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四、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5家)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
五、相关研究机构及行业组织(12家)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深圳市电源技术学会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乾泰技术(深汕特别合作区)有限公司
广东新供销天保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顺峰智慧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天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TC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一篇: 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将报国务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