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欧美等天然气市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非常普遍,已形成天然气供气输送系统,能够实现跨系统供应、输送和销售天然气。同时,随着天然气基础设施的不断增加和完善,互联互通相应地表现为一个持续的过程,所有新建基础设施都要与现有的系统进行联通,互联互通工程与项目规划和建设同步进行。
美国运营的州际和州内天然气管道系统210多个,天然气管道总里程接近50万公里,并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分别进行监管。在美国俄勒冈州建设的约旦海湾—太平洋连接器项目(The Jordan Cove-Pacific Connector project),在建设的过程中就同步考虑了与威廉姆斯西北管道和太平洋天然气与电力输气系统等管道的连接。
欧洲国家为推进管道互联互通也做出了持续不懈的努力。今年8月,斯洛伐克欧洲管线(Eurostream)公司与波兰天然气管道运营商Gaz-System就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建设签署了合作协议。
不同国家天然气资源的禀赋存在较大的差异,且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市场容量不一,导致天然气的市场结构不同,天然气管道的运营模式存在明显差异。在发展中国家,由于天然气市场处于培育期和发展初期,市场容量小,天然气资源有限,一般采用一体化经营模式,实行天然气生产、运输、配送、销售一体化运营,基本上由一家国有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经营。在经济发达程度比较高且天然气资源禀赋差、大量依赖进口的西欧国家,通常由有限的几家大型公司分别经营全国的主要输气管网,垄断绝大部分管输市场,按区域运营,国家对公司的控股比例相对较高。在经济发达程度高、天然气资源比较丰富、市场容量大的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则一般采用市场化运营模式,以私营企业为主,管道运营公司的数量相对较多,天然气生产和销售竞争程度较高,政府通过立法对管输价格、技术标准和公平开放实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