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山东省能源局了解到,我省超额完成2018年煤炭去产能任务,化解产能485万吨;其中关退计划内煤矿10处,化解产能465万吨;此外核减生产煤矿产能2处,压减产能20万吨。
山东省在煤炭去产能工作中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原则,重点处置“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突出安全无保障、资源枯竭、赋存条件差、环境污染重、长期亏损五类煤矿,制定2018年去产能计划,关退煤矿10处、退出产能465万吨,并向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报备。
山东省将去产能任务分解到各市、各省属煤炭企业,并在省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层层压实责任。同时,逐矿制定关闭回撤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控制去产能煤矿停产、回撤、封闭等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有序退出。建立月调度月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停产、回撤、封闭等重要工作节点进展情况。我省在煤炭去产能过程中严把验收关口,建立发改、经信、财政等部门参加的省级联合验收机制,逐矿组织去产能验收,确保去产能煤矿真关真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