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烟台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规定,依据配气成本监审结论,经研究确定烟台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89元/立方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和完善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管理,促进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市物价局于6月29日印发了《烟台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办法》规定,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制定了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通过核定燃气企业的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考虑税收等因素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制定配气价格,确定烟台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89元/立方米。该价格适用于烟台市区,不包含各县市。该通知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至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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