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鼓励早签、多签、签实中长期合同。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期限方面:鼓励支持更多签订2年及以上量价齐全的中长期合同。
(2)合同签订量方面:中长期合同签订量保持自由资源量或采购量的75%的比例不变,且不低于2018年水平。
(3)合同定价机制:①定价机制继续参照“基准价+浮动价”定价机制。下水煤基准价仍按不高于2018年度水平(535元/吨)执行。②季度、月度长协以及外购煤长协定价机制,要求原则上保持在绿色区间以内(即500-570元/吨),价格应不超过黄色区间上限(即不超过600元/吨)。
(4)运力衔接方面:增加了保障中长期合同单笔合同量在20万吨及以上的运力安排。对于运力配置要求没有运力增量的线路,运力配置不低于去年。且2019年新增铁路运力,原则上优先配置和保障中长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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