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把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的700多座煤矿,按照安全保障程度由高到低的顺序,科学确定为A、B、C、D类煤矿,开展分类监察,精准执法。今年前三季度,监察人员共监察2120矿次,查处一般事故隐患14687条,查处重大隐患90条,责令停产整顿矿井80座,行政罚款12364万元。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对安全保障程度较高的煤矿,适当降低检查频次,监察重点放在安全基础管理差、自然条件差的矿井。对C类矿井采用集中监察的方式,集中所有监察力量随机抽查煤矿,进行一次井上井下的剖析式监察,集中执法、集中通报、集中约谈,重点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对D类矿井,督促监管部门严格落实驻矿盯守或巡查责任。
在严格监察、严格处罚、严格追责的同时,山西煤监局努力改变只针对眼前问题进行处罚而不治根、不治本的做法,通过深挖产生隐患的根源,为煤矿提供定向帮扶,“一矿一策、因矿施策”。针对煤矿技术力量差,在生产过程中遇到难题单纯依靠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山西煤监局从国有大矿抽调技术专家成立专家服务组,为煤矿企业会诊,以“监察+服务”的“延伸式监察”,既为煤矿“体检看病”,又“开方抓药”。近一年来,许多原为C类矿井的煤矿已“摘帽”上升为B类矿井,煤矿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得到了显著提升。
针对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缺位和技术体系断档等问题,山西煤监局开展了“矿长话安全”“百名总工大培训”培训“三进”(进基层、进煤矿、进区队)活动,还制作了《血与泪的呼唤》《情与法的评判》警示教育片和事故案例PPT课件,帮助煤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
为了保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山西煤监局制定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对12项工作内容实施监督,明确了7种改正、纠正情形和3种撤销情形及有关责任追究等。省局每年对分局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2次,分局每季度开展内部执法监督检查1次。开展走访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活动,了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上级交办、群众举报或反映集中的执法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督。
山西煤监局抓住主要矛盾、精准施策,创新执法方式、提升监察效能,全心全意为煤矿服务,全力支持煤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织密了“安全网”,筑牢了“防火墙”,有效防范了煤矿各类事故的发生,推动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截至目前,山西省煤矿亡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2.22%、57.41%,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创出历史最好水平。
上一篇: 陕京管道年输气量首次突破400亿方
下一篇: 【聚焦】80%电池企业将面临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