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发改委日前下发《关于严格落实钢铁行业高炉装备错峰生产要求的函》的通知。该通知要求:
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唐山市2018-2019年秋冬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方案》各县(市)区政府、各钢铁企业应按照错峰生产期高炉完全停产方式实施管控和限产,不得采用焖炉等方式代替限产任务量;
连续停产的高炉仍达不到规定限产比例的,可再采取对高炉实施部分时间段停产的方式实施管控和限产的要求;“部分时间段停产”不得低于一周时间,并要求高炉风口拆除、出铁口不再出铁,每天留存高炉风口拆除后风量曲线图视频图片、生产报表、物料平衡表、能源平衡表等资料。
对于县(市)区和企业“一厂一策”方案中高炉控风减氧方式、短期检修减产方式组织停限产的企业,必须采取高炉完全停产方式(按照钢铁企业最终限产产能的80%进行扒炉限产)实施管控和限产,不得以高炉控风减氧、短期检修等减产方式代替错峰生产限产,并不得将其减产量计入错峰生产限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