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回头看”(以下简称督察组)到湖北省荆门市下沉督察前,当地政府认为,他们凭借一纸“整改完成”报告就可以糊弄过督察组的检查。于是,宁可威胁长江水质,也要违规上新项目,致使周边地下水、地表水被严重污染。
无独有偶,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也试图用这种办法来掩盖4000吨超标废水直排磁窑河,大量高浓度废水长期存于渗坑,引发群众强烈不满的事实。
然而,最终,两地敷衍整改问题哪个也没能逃脱。5月夜间,督察组在公开通报这两起案件的同时,要求涉事地方政府对案件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依纪依法查处到位。
纸上整改长江水质受威胁
汉江是长江湖北段的最大支流,荆门市就坐落在它的沿岸,依靠这一优势,荆门市成为湖北省磷化工产业的主要聚集地之一。
2017年4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向湖北省反馈督察意见时曾指出,磷化工无序发展加重长江总磷污染。同时,一些磷化工企业生产废水偷排、超标排放,磷石膏渣场和尾矿库防洪、防渗设施不完善等环境问题十分突出。
为此,湖北省及荆门市均提出了整改方案,其中,湖北省公开的整改方案提出加强长江干流以及主要支流、重要湖库的污染综合防治,对总磷污染问题也有具体的整改措施;同时,整改方案严禁新上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尿素、磷铵等产能过剩行业和重污染产业项目。
2017年12月,荆门市上报称,磷化工污染整治相关任务均已完成整改。
然而,文字整改最终躲不过督察组的现场检查。
督察组实地调查发现,2017年以来,荆门市党委、政府从未研究部署过磷化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以磷化工企业主要集中在下辖的钟祥市为由,将整改责任直接下压至县级政府后就不管了。今年9月在得知“回头看”将进驻湖北省的消息后,才以荆门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名义印发《荆门市磷化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据督察组介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已对湖北省违规备案的两个磷化工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处理,但荆门市仍然不汲取教训,不顾整改方案中的严禁要求,在未进行产能置换的情况下,违规审批湖北世龙化工公司10万吨/年工业磷酸铵和湖北鄂中生态工程公司10万吨/年工业级磷酸一铵项目。钟祥市发改局和环保局分别为这两个违规项目颁发了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复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目前,这两个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一方面违法审批,另一方面,荆门市对磷石膏渣场整改敷衍应对,污染防治措施长期不到位。“荆门市14个渣场有11个不同程度地存在防渗、截洪和防扬散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督察组指出,针对荆门市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磷石膏渣场污染问题,2016年钟祥市环保局就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但直至此次“回头看”时仍未完成整改,环境污染十分严重,现场触目惊心。
“回头看”还发现,京襄化工磷石膏渣场防渗防漏措施不完善,渗滤液和磷石膏直接进入下游农田;其中,2017年、2018年,科海化工渣场周边地下水监测总磷浓度是对照井背景值的400多倍;辰澳科技相邻池塘水体PH值为3.66,呈强酸性,总磷浓度高达172mg/L。
督察组指出,从各类环境监测数据看,荆门市磷石膏渣场周边地下水和地表坑塘总磷普遍超标,氟化物和氨氮也不同程度存在超标情况,而这些渣场均分布在汉江荆门段及其主要支流浰河沿岸,对汉江水质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渗坑现6万方污水与屠宰废水
以抗日英雄刘胡英的名字命名的吕梁市文水县刘胡兰镇,聚集了众多畜禽养殖和屠宰企业。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督察意见时就提出了刘胡兰镇每天约5680吨废水直排磁窑河的问题。为此,山西省公布的整改方案提出,2017年底前,建成日处理能力8000吨的污水处理工程,实现工业聚集区生活、屠宰等生活生产废水全收集全处理。2018年9月,山西省对外公开的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显示,文水县刘胡兰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
今年11月12日至20日,督察组到吕梁市下沉督察发现,事实与山西省公开的情况出入不小,一是污水处理厂工程从2015年10月拖延至今未完工;二是刘胡兰镇目前每天仍有近4000吨超标废水直排磁窑河,约6万立方米生活污水与屠宰废水长期存于渗坑,系典型的敷衍整改。
刘胡兰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设施未与污水处理厂同步建设,导致污泥处置设施“先天缺失”。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对于工程施工方提出的水质超标、污泥处置地点没有确定等问题,文水县政府始终不予回应。督察组说,污水处理厂自试运行以来产生的污泥直接堆存在厂区周边,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对周边环境和磁窑河水环境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督察组在下沉时还发现,由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刘胡兰镇刘胡兰村、保贤村和大象村等村庄生活污水和养殖、屠宰废水除排入磁窑河外,还有一部分直接排入附近的渗坑,现已存储约6万立方米污水,现场水体黝黑,恶臭扑鼻。监测数据显示,COD和NH3-N浓度分别高达2100mg/L和67mg/L。
两地失职失责官员将被追责
对于荆门市的问题,督察组指出,荆门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将整改责任“一下了之、一推了之”,对督察整改销号把关不严,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钟祥市党委、政府对推进督察整改等待观望、敷衍应对,直至2018年7月之后才真正启动磷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导致整改进度严重滞后,环境污染十分突出;荆门市发改、环保等违规审批磷铵项目,存在乱作为问题。
对于刘胡兰镇的问题,督察组认为,吕梁市及文水县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敷衍应对,由于不作为、慢作为,导致群众反映强烈的刘胡兰镇工业聚集区废水直排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督察组在将问题分别转交两地政府的同时,要求两地政府对涉及的官员失职失责问题依纪依法查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