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近日发布了《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根据文件,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主要是指准入的电力用户与并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对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外的电量,通过协商、挂牌等市场化方式进行的中长期电量交易。
京津冀绿色电力交易开展初期采用封闭运行模式,待市场平稳运行后,与京津唐电力中长期交易统一组织开展。
参与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为电采暖用户、冬奥会场馆设施、电能替代用户和高新技术企业用户。电力用户可自主参与交易或由售电公司以“分表计量、集中打包”的方式代理开展交易。其中,电采暖用户可由电网企业代理,冬奥会场馆设施由北京冬奥组委委托属地省级电网企业代理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市场开展初期电采暖用户范围原则上仅限张家口地区。
现阶段主要以年度和月度为周期开展市场化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可采用双边协商和挂牌方式进行。
全部用电量按市场规则进行结算,不再执行目录电价。
电能替代用户和高新技术企业因自身原因造成月度实际用电量低于其当月交易合同电量的偏差在 5%(含,下同)以内时,免予考核,交易按交易电价和实际用电量结算。偏差超过 5%时,超出部分电量视为市场化偏差考核电量,向当月参与交易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按实际上网电量比例支付市场化偏差考核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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