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福建泉州市共有1295家(次)企业符合4-6月增产增效用电奖励政策的要求,市县两级拟下达补助资金共计1.097337亿元,其中市级3291.92万元、县级7681.45万元。据统计,上述企业合计拉动全市工业用电9.58亿千瓦时。
工业用电量是反映经济运行状况的“晴雨表”。为进一步鼓励工业企业多生产、多用电,增产增效,增强企业信心,今年4月12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工业企业4-6月增产增效电力奖励政策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市域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18年4-6月单月用电量同比增长5%以上部分(增量达5万千瓦时以上,新投产项目除外),每千瓦时奖励0.2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省级各项用电奖励政策均可叠加享受),奖励资金由市、县两级分别承担30%和70%。
《通知》下达后,全市制造业企业备受鼓舞,不断加大生产、力促工业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数据显示,今年1-10月全市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3462.24亿元,比增9.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222.55亿元,比增9.3%,增速位居全省首位。
在用电奖励政策的带动下,今年1-6月,全市累计工业用电量159.96亿千瓦时,比增9.2%,增速比1-3月(增长2.6%)提高6.6个百分点。用电奖励政策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在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推动全市工业稳定增长等方面发挥了实效。
泉州市针对工业用电的奖励政策由来已久。2016年、2017年市县两级用电奖励金累计兑现2.9亿元,惠及了超万家(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