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湖南电力有限公司营业部及财务部于2018年12月10日联合下发关于光伏发电补贴调整执行的通知,文中规定:
1、5月31日以后投入运行全额上网的执行补贴为0.70元/千瓦时
2、5月31日以后投入运行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补贴为0.32元/千瓦时
3、扶贫电站补贴不变
4、5月31日前备案开工建设并6月30日并网并纳入国家认可范围的执行全额0.75元,自发自用0.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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