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健全完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相关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地区于2019年6月底前开展现货试点模拟试运行,加快推动试点工作。
《通知》显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8个司局将对口联系相关试点省份,跟踪掌握试点地区工作进展,协调推动现货市场建设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应加快推动试点工作,加快研究编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方案,抓紧究起草市场运营规则,尽快开展技术支持系统建设相关工作。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要覆行系统建设主体责任,电网企业要给予充分的人、财、物支持。此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地区应建立信息报送机制,以月度为周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国家能源局法改司及试点地区对口联系司局报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电力现货市场试点方案运营规则编制情况,技术支持系统开发建设等完成情况,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制定情况,现货市场模拟运行情况等;(2)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3)有关意见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定期通报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工作进展,以多种形式促进试点工作交流,加强能力建设。
《通知》强调,各试点省份电改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督促相关方落实好试点工作要求,协调推动试点工作,促进形成工作合力。试点地区第一责任单位、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和试点实施工作单位要按照分工,做好现货市场试点方案和运营规则编制、技术支持系统开发建设等工作。方案和规则编制过程中,要吸收市场主体代表参与,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充分发挥市场管理委员会作用,确保工作质量。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分工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将调整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国家能源局法改司及试点地区对口联系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