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GB/T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国家标准于2018年12月28日正式发布,将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新国标对企业条件、设备要求、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管理、废弃锂离子电池回收处理、环保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规定。
广东省质检院是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的副厅级事业单位,负责省内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标准制定及相关质量监督检测等工作。通过与电动自行车厂家、配套锂电池企业的交流沟通,广东省质检院透露,根据标准报批稿中的内容,企业高度关注上述国标的安全性能条款包括过充电、强制放电、外部短路均要求电池组拆除保护板后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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