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审核通过三峡电能有限公司电力业务许可(供电类)新申请,三峡坝区存量配电网合法合规运行的历史遗留问题得以解决,这是华中能源监管局在监管辖区内颁发的首张非电网企业存量配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也是首张非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宜昌三峡坝区存量配电网作为三峡水利枢纽配套工程,始建于1994年,目前是由三峡电能有限公司运营。配电网供电范围为23.02平方公里,配电区域实行封闭管理,与国网供电边界清晰,不存在交叉和重复建设问题。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简化优化许可条件、加快推进增量配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资质〔2018〕102号),华中能源监管局在许可审核中积极主动简化优化配电项目核准(审批)证明材料和配电区域证明材料,不再要求三峡电能有限公司提交项目核准(审批)材料,只需提供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开展配电业务的证明材料和配电区域划分意见。整个许可申报过程中,华中能源监管局多次与三峡电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座谈,答疑解惑,加速推进三峡坝区增量配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工作。
下一步,华中能源监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能综通资质〔2018〕102号文件,简化优化许可条件、加快推进增量配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工作;继续优化服务,动态关注区域内各试点项目进展情况,研究分析进度较慢试点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积极给予一对一的指导帮助,加快推进三省(市)增量配电改革和许可证的审查核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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