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方电网将开展一批100MW大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建设
日前,南方电网产业部发布了《关于明确公司综合能源服务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产业〔2019〕2号),文件中明确表示将逐步开拓引领电网侧、电源侧和用户侧储能市场,发展成为储能系统集成与服务商。以项目投资方式进入峰谷电价差大的地区储能市场,如珠三角的大型工业企业、商业综合体等客户储能等。积极发展电网侧储能电站,开展一批100MW等大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解决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并网以及电网调峰调频调压、黑启动等问题,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 电网整体资产利用率。
该文件还明确表示要“进一步明确综合能源服务发展重点和业务界面,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综合能源供应及增值服务,支撑公司向能源产业价值链整合商转型”。根据文件内容,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服务将主要聚焦于新能源、节能服务、能源综合利用、电能替代、储能、科技装备、创新服务、“互联网+”等八大业务版块,重点抓住产业园区、工业企业、大型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交通枢纽、数据中心等对象,瞄准重大项目资源,统筹运用能效诊断、节能改造、用能监测、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冷热电三联供、现代储能等多种技术,开展并引领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发展。
此外,南方电网还明确了各主体之间业务发展界面的划分,涉及南网综合能源公司、南网产业投资集团、调峰调频公司、省级电网公司、地市供电局等,以建立并实现两类业务协同机制,即各级管制类电网公司、供电企业为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发展主体,推动“供电+综合能源服务”业务转型。
2、世界银行在京召开储能产业投资专家研讨会
019年1月22日,世界银行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团队在京召开储能产业投资专家研讨会,来自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浙江华云电力实业集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南都能源互联网运营有限公司、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北控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单位20余名专家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世界银行高级能源专家彭喜明主持,与会专家分别从全球储能产业背景介绍与发展趋势、中国储能产业发展现状及前景、储能项目案例介绍以及建议的储能投资项目资格认定标准等方面发表了积极建议。会议还就储能项目建设与运维、项目安全、项目环保与社会效益、投融资收益以及商业模式等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
据了解,2018年9月,世界银行集团宣布为加快发展中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电池储能系统建设投资10亿美元,同时将调动另外40亿美元的优惠气候融资及公共和私人投资。该计划的目标是到2025年为17.5千兆瓦时(GWh)的电池储能提供资金——这一规模是所有发展中国家目前电化学储能装机容量的三倍多。该计划预计将帮助这些国家利用储能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特别是风能和太阳能的发展,以改善能源安全和提高绿色电力供应。
3、7.76 亿元!赢合科技获国轩高科多家子公司锂电设备订单
1月21日,赢合科技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与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的《设备采购安装合同》。截至收到上述合同的连续12个月内,公司已分别与国轩新能源(庐江)有限公司、航天国轩(唐山)锂电池有限公司、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设备采购安装合同》等,累计金额达到 7.76 亿元。
赢合科技表示,与国轩高科签订的合同累计金额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66.27%,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星云股份拟与宁德时代等设立合资公司,进一步加大储能领域的产业布局
来自星云股份的消息1月21日晚间,星云股份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各方在储能行业的产业布局,公司于1月21日在宁德与宁德时代、石正平、合志谊岑签署了《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各方拟共同出资设立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注册地为福州市,注册资本为1亿元,各投资人按其认缴的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缴纳出资。其中,星云股份认缴的出资额为1000万元,占时代星云注册资本的10%。
公告显示,合资公司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拟为风光储充测一体化智能电站、变电站储能系统、家庭智能后备电源系统、基站智能后备电源系统、岸基电源系统、能量管理系统。
除了储能领域外,星云股份在燃料电池领域也有布局。2018年8月,星云股份对外披露,全资子公司星云智能近期正式推出了首条燃料电池膜电极处理自动装配线,整线采用倍速链系统及线体总线控制进行控制连续使用。2019年1月14日,星云股份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推出的首条燃料电池膜电极处理自动装配线目前已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5、深圳市重点支持高效储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发展,按类别实施资助标准
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日前,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的通知”,通知内容提到决定组织实施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重点支持化学储电的各种新材料制备技术、高温超导磁储能技术、储能系统集成技术、能量管理技术、新能源汽车、可再生能源、智慧能源、高效节能、资源循环利用、动力电池回收等。并对扶持计划类别及资助标准做出划分。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我委决定组织实施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新能源汽车
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整车以电池、电控、电机、充电设备、直流变换器等关键零部件材料、制造和装备。重点支持电动车用大功率IGBT芯片及碳化硅MOSFET(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芯片模块等关键零部件,车载储氢系统以及氢制备、储运和加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二)先进核能
核电站及其配套技术及设备。重点支持先进核燃料技术攻关,三代核电装备集成设计提升,四代堆、小型堆关键技术研发,核废料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工艺研究;核辐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三)高效储能
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储能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和回收技术研究,储能材料与器件测试分析和模拟仿真。重点支持化学储电的各种新材料制备技术、高温超导磁储能技术、储能系统集成技术、能量管理技术等。
(四)可再生能源
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先进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及关键设备。
(五)智慧能源
智能电网等智慧能源技术及装备。
(六)高效节能
电机及拖动装置、节能监测、余热余压利用、锅炉窑炉、新型节能建筑材料、高效节能照明产品、高效节能电器以及节能汽车等节能技术和装备。
(七)先进环保
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污染监测、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理处置、噪声污染控制、生态修复、清洁生产等领域环境治理技术和装备。
(八)资源循环利用
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建筑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生物质废弃物循环利用及海水淡化等技术和装备。
二、扶持计划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产业化股权资助扶持计划
资助资金分为财政股权投资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两部分,合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财政股权资金原则上为股权机构投资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直接资助资金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项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评审结果为通过的,按照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且不超过财政股权投资金额;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不予直接资助。
(二)产业化融资贴息扶持计划
资助资金原则上对单个项目的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认定的贷款利率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利率(合同有效期最长追溯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度),贴息额度为贷款利息总额的7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三)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扶持计划
资助资金按经专家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扶持计划
资助资金按经专家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
按照“先验收、后补贴”的方式予以资助,对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的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予以下达补助资金。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六)产业化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设备融资租赁方式扶持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资质以及项目所属领域、技术先进性、建设内容和目标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企业和项目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信息库。合作金融机构(见附件2)向库内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后,资助资金按以下类别予以资助
1、产业化信用贷款
资助资金按照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企业50%的贷款贴息补助。
2、产业化担保贷款
资助资金按照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50%的比例给予企业贷款贴息,按照实际支付的融资担保费总额50%的比例给予企业担保费补贴。
3、产业化设备融资租赁
资助资金按照融资利息总额的50%给予企业贴息补助。
三、资助对象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绿色低碳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和申报通知的要求,项目计划或实施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效益或绩效目标清晰、合理、可考核。项目的财务核算、研发、生产和服务的关键环节在深圳本地实施。
(二)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或相关认证和生产许可。
(三)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已按有关规定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且时限未超过2年,已根据需要取得环评文件,落实项目建设场地。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五)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六)项目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经市统计部门认定超出误差的,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多次超出误差的,将列入“黑名单”,且两年内不得申报相关专项。项目涉及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的,申报单位应准确、及时向市统计部门报送相关投资数据。
(七)各类扶持计划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求等详细参见申报指南(附件1)。
(八)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
五、申报时间和咨询电话
(一)在线申报时间2019年1月14日900至2019年2月28日1800。
(二)咨询电话0755-88101248、88103062。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2.合作金融机构名单
3.主要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名单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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