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大同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大同市开发区睿鼎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客车”)40辆中通牌LCK6105FCEVG1型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同氢雄云鼎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氢雄”)拟与中通客车签订《购销合同》,作为供应商拟向中通客车供应40辆公交车的氢燃料电池系统,合同金额为7,500万元。
雄韬股份公告显示,上述各方本着确保车辆顺利运行、友好合作的原则,针对大同氢雄销售给中通客车的产品,各方同意由大同氢雄及公司直接向大同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公司为大同氢雄该订单提供质量担保,大同氢雄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雄韬股份表示,公司为大同氢雄提供质量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公司提供该担保,能够推进雄韬大同氢能产业园进度,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氢燃料电池产业做优做强,将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创造新的效益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后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据公告,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500万元,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3.45%。截至1月4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814,6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7,496.55万元的374.53%;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124,44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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