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方向符合业内“降价保量”的意见。
记者从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了解到,2月18日下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召集相关企业举行座谈会,就2019年光伏发电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征求企业意见。
国电投、中广核、三峡集团等电力央企以及协鑫集团、通威集团、正泰新能源、隆基股份、特变电工等民营光伏龙头企业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透露出今年我国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工作将有重大机制创新:
一、“量入为出”,以补贴额定装机量。财政部、发改委和能源局自去年四季度以来即就2019年光伏发电相关工作进行了多次协调,打破了以往三家单位“各自为政”导致补贴总量和装机规模脱节的情况。
二、明确将光伏项目分为需要国家补贴和不需要国家补贴项目。需要补贴项目划为5类:1、扶贫项目;2、户用光伏;3、普通光伏电站(地面电站);4、工商业分布式光伏;5、领跑者、特高压通道配套等专项项目。
三、首次将户用光伏单列并给予单独规模,实施固定补贴。国家能源局年初发布国家补贴支持的户用光伏年度装机总量,由电网公司每月公布上一个月的装机量,当公布的上一个月装机量已突破总规模限制时,本月最后一天为本年度可享受国家补贴的户用光伏并网截止时间(即户用光伏有一个月缓冲期)。
四、解决去年户用光伏531政策的遗留问题。明确户用光伏在2018年5月31日后并网未纳入国家补贴规模的,可以申报2019年额度。
五、除扶贫、户用和原已批准的特殊项目外,分布式和地面电站全部采用竞价的方式获取补贴指标。根据项目所在的资源区划分,以申报上网电价报价(以厘为最小单位)较各资源区招标上限电价下降额评比,降幅大的排前,以确定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直至入选项目补贴总额达到国家规定的当前新增项目补贴总额限额为止。
六、不再将项目规模以“撒胡椒面”的方式分配到各地方,招标由各省组织申报,但由国家统一排序,补贴申报和竞价原则上一年一次。
七、项目竞价是以投产的季度即并网结点算,如因种种原因没有建成,则可以延后两个季度,同时电价按相关规定退坡,如两个季度后还没有建成,则取消补贴资格。
据悉,本周能源局新能源司除会征求企业意见外,还要密集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地方政府、行业协会、行业专家、金融机构等的意见。
可以看出,在管理方面,新政将保持此前多次讨论的分类管理和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方向,同时对户用光伏给予单列也解决了一部分“531新政”的遗留问题。
在1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曾指出,对于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在符合规划和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等管理要求、落实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前提下,由地方自行组织建设,具体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对于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除国家政策特殊支持的项目外,原则上均应采取市场化竞争方式确定建设项目和补贴标准。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企业可按要求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申报平价上网项目,不需要向国家能源局申报。
在新政下,国家能源局将不再设定全年补贴装机规模,而是根据申报电价,在一定的年度补贴总规模下,由市场本身确定补贴装机规模。除光伏扶贫、户用光伏外,其余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均须按照竞争性招标等市场方式,通过项目业主申报、竞争排序方式优选确定国家补贴项目及补贴标准。
一位能源行业协会人士向记者评价称,虽然短期在执行中有不少困难,对投资收益或许有影响,但对规范市场,增加透明度,提高竞争力都有推动作用。以市场为导向,方向是正确的。
不过,对于分布式电站和地面电站在同一平台竞争,也有从业者表示,建议分布式工商业电站在是否参与竞标上应考虑规模,如果规模较小,在竞争中将处于不利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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