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当前世界上主要油气生产国之一,油气产量增长居世界前列,但产量增速落后于经济增速,所以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其中石油高达70%、天然气高达40%,均高于美国历史上的最高值。就综合国力和在世界石油业中的“话语权”而言,我们尚存差距。如此之高的油气对外依存度,显然是我国能源安全的软肋。但是,我国油气资源丰富且尚未充分勘探开发,所以,提升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努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是当前能源领域的大课题。
国内石油上游业发展空间巨大
上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在石油供给上我国屡次经历“卡脖子”困境。新中国成立后,经过艰苦奋斗终于摘掉了“贫油”的帽子,石油不仅能够自给,而且还能出口,开创了我国石油业“黄金三十年”。自1993年起,我国又一次成为石油净进口国。
上世纪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给美国经济带来了巨大伤害。美国因此提出了“能源独立”战略。美国本土油气资源禀赋并不好,当时油井单井平均日产量不足2吨,而且百分之七八十的油井只有0.28吨(2桶)。依靠钻凿海量的油气井,经过数十年努力,当前美国本土油气产量重回峰值,改变了世界能源版图。
中美两国历史都证明:国内油气资源是国家能源安全的基础;国内发达的石油业是主动、有效利用国外油气资源的基础。世界上确有若干国家完全依赖进口石油实现了现代化。有人以此为据,主张我国效仿。但笔者一贯主张:只要可获得性、经济性允许,可以多利用国外资源,但同时国内工作丝毫不能松懈,要多找储量、多建产能,并选择部分“富集高产”储量“建而不采”或“建而少采”,以备不时之需。
针对我国石油上游业的发展前景,近70年来有过三次大讨论:第一次在上世纪50年代初,讨论的是“重点发展人造油还是天然油”;第二次在上世纪80年代,讨论的是“原油年产1亿吨能否稳住”;当前正在进行第三次大讨论,主要围绕“原油年产2亿吨能否稳住”“天然气年产量最高能够达到多少”等问题。其实,这70年里,还有过多次的困感、挫折和激烈的争论,起因无不与油气资源前景及工作难易程度的不同认识有关。
新中国大规模油气勘探开发实践,历次全国油气资源评价研究证明,我国资源丰富,常规油、气探明程度比较低,分别不足四成和二成;非常规油气的探索才刚刚起步。勘探开发程度既不平衡,也不充分。所以,笔者认为,和某些院士专家的资源枯竭论断相反,我国石油上游业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据原国土资源部的资料,我国有含油气前景的地区,已颁发勘查开采许可证进行工作的面积仅占一半左右。中美两国有利勘探面积相近,但是投入相差悬殊。以每年完成探井为例,美国1938—1998年,60年间平均每年完成8680口;而我国一般只有1000—2000口,投入最多的近10年,也只有3464口,其中,辽阔的海域每年仅完成92口探井。
根据多年实践经验,笔者对发展国内石油上游业始终持积极和乐观的态度。笔者认为,2030年全国油气产量分别达到2.5亿—3.0亿吨和2500亿—3000亿立方米、页岩气与煤层气达到1000亿立方米是有资源基础的。笔者认为,只有在提升力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上取得共识,才能“人心齐,泰山移”,才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开创我国石油上游业的新局面。
要让大中小公司齐上阵
要坚持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发展道路。首先,这是工作对象特点决定的。工作对象的隐蔽性和唯一性使上游业具有高风险、高技术、高投入、长周期的特点。因此,多一些投资主体,多一些不同的工作思路,可以扩大实践规模、分担风险、提高成效。另外,油气田规模和品位上的巨大差异,也需要不同规模、不同类型公司去适应。美国本土是这样做的,既有利于国家能源安全,又增加了社会财富。
其次,这是我国上游业现状要求的。经过多年快速发展,我国本土油气储量中“低品位”比例增加。大企业过高的技术经济门槛必然将“低品位”列入另册,甚至核销。这些行为是在“讲经济效益”旗号下进行的,容易导致对我国石油前景的误判。
第三,实践证明这条路在我国是可行的。延长油矿成长为我国第四大油公司,是有说服力的例子。改革开放以来,引进外国公司共同开发油气的同时,国内也出现了众多的、各种体制的中小油公司。实践证明,这样做有利于“低品位”资源充分利用,有利于拿下“久攻不克的油区”,有利于已废弃油气田“起死回生”,有利于开拓新的勘探领域,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有利于回收“落地油”。国家需要各类大中小公司组成的“完整产业链”,而不是某个极端。要走这条道路,必需做到资源开放、资料共享、有效投入、技术指导、有效监督。
我国本土石油上游业“准入门槛”,对各类大中小公司应一视同仁。严格执行勘查、开采许可证时限管理和退出制度,以加快勘探开发进程;建立储量市场,流转盘活存量,使油气得到及时合理的开发。要通过试点推动“纵向划分矿权”进程,这将有利于工区内获得更多的工作量;也有利于缓解“矿区范围重叠”的矛盾。在许可证规定的空间里,持证公司既可探采非常规油气,也可探采常规油气。这样做对公司而言降低了投资风险,对国家而言降低了监管难度。
油气资源是客观事物,而“资源量”“储量”只是人们的概念。没有齐全准确的“资料”,既无法经济有效地开发前者,也无法正确地认识后者。多年来,我国大规模的油气探采活动积累了不少资料,然而分散在各单位手中,不利于社会分享。政府应准确界定“保密”等级和年限,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石油上游业是一个从航天、航空、地面、地下不同层面,从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诸学科不同角度对地质体进行探索的系统工程。离开了科学技术,探采活动寸步难行。我国急需建设一个“高能成、低能就”的技术服务市场,否则“众人拾柴火焰高”就是句空话。
美国政府对石油企业主要做好了三方面的服务:首先,定期进行全国油气资源评价,为油公司选择区块指明方向;其次,成立非营利性的石油技术转让委员会(PTTC),促进技术交流和转让;第三,与小公司共同选定技术攻关项目,并分担费用。
面对形形色色的油公司,我国政府服务应分类施策。外国中小油公司是和现代石油工业同步成长的,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属于“资本和知识紧密结合型”,来中国开发油气,只是“战场转移”。中国中小油公司大多是改革开放以来成立的,是“半道出家”,属于“资本与知识急待结合型”。对于前者,要帮助它们,尽快熟悉我国国情和石油地质条件,摆脱“水土不服”;对于后者,要帮助它们熟悉石油上游业,从易到难向前发展。全国第二轮页岩气招标,中标公司承诺了128亿元投资,然而它们一上手就面临着难啃的领域,迟迟见不到效果,必然挫伤投资者积极性。目前看来,已探明未开发储量的内蒙中生界盆地群比较适合后者作为首选目标。
鉴于陕北十年“石油潮”走过的弯路,煤炭业“有水快流”造成的恶果,石油矿权应继续执行“特定矿种、一级管理”为宜,但可以“多级监管”。矿权放开的力度应与政府的执政能力相适应,避免重走“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老路。
不宜过早宣称“已进入非常规时代”
自然界油气资源中,“低品位”(含“非常规”)的占比大于“中高品位”占比。随着工作程度的提高,储量中“低品位”的占比将日益增加。资源品位高低是一个相对概念,依靠科学技术和管理,“低品位”资源可以变成经济可采储量。
储量品位变差了,要发展生产力,生产关系就得作相应调整。鄂尔多斯盆地苏里格气田是大气田,也是一个“低品位”气田。用长庆油田公司原有的方式开采,没有经济价值。后来,采取让另外5家公司参与开发,形成了竞争机制;同时雇用了100多个民企钻井队,结果成本降低了,进度加快了,建成了200多亿立方米天然气年产能力。卾尔多斯盆地,就是在“低品位”油气资源基础上,坚持科技进步,体制机制创新,迅速崛起为全国第二大油气区的。随着工作程度增加,认识深化,盆地的资源前景评价也越来越好:1984年石油资源量预测是15.3亿吨,世纪交替时有50亿吨和85亿吨之争,今天预测是125亿吨。
勘探的最终产品是储量,如果产品积压滞销,勘探是难以持续发展的。眼下我国有探明未开发石油储量80多亿吨;未开发天然气储量5万亿立方米,大体相当全国十年累计探明储量。无需讳言,这些储量大多属于“低品位”,开采难度大、效益低。但是,相对于今天人们热捧的“非常规油气资源”,不仅地质风险小,开采难度也小。如果用开发页岩气的热情、理念和技术,将未开发储量动用一半,即使采油速度低至0.5%、采气速度低至1%,全国仍可新增石油产能2000万吨、天然气产能250亿立方米。加上带动技术服务业增加的效益,足以开拓出新的经济增长点。
开发油气是生产活动、经济活动。按经济规律办事,工作对象选择上必然是“先易后难”“先肥后瘦”。整体看非常规油气比常规油气开采难度大、成本高、污染环境概率高。为了今后持续发展,暂时不计成本对非常规油气开辟若干“先导试验区”是完全必要的。但是,进行商业开采,必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在承认矿产资源存在“级差性”基础上,完善矿权管理和财税制度,激励开发“低品位”资源,而不宜采取过多行政干预,否则就会违背改革的初衷。和美国不同,我国常规油气尚处于勘探中期和早期,发现中高品位油气储量的概率还比较大,过早宣称我国“已进入非常规油气时代”,对科学发展不利。
应设立石油勘探开发基金
截至目前,我国本土的油气勘探成果与实物工作量大体正相关。近十多年来的油气储量“增长高峰”,平均每年新增储量是“七五”“八五”期间的两倍。每口探井探明的油当量和“七五”“八五”期间的大体相当。高峰主要是依靠加大投资、增加工作量实现的。依靠科技进步,克服资源品位下降的困难,取得这样的效益很不容易。但是,通过减少重大决策失误、清除贪腐等提升效益,还有很大的空间。要更好地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继续完善石油企业现代管理制度。一是,进一步健全产权制度。转让矿权和储量要依法、公平、透明操作。防止投机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贪腐窝案发生。二是,通过技术民主实现科学决策。可以从以往工作的“后评估”入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决策程序和制度。三是,成为创新的主体。“将生产要素,合理的重新组合,以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对失败采取宽容态度:对成果评审要严,实践检验为主,专家评审为辅,建立评审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增产提效是一个长期攻坚克难的过程,加之我们是在低“储采比”下向前发展,因此,强调提效的同时仍然要保持足够的投入,避免重陷上世纪80年代“找米下锅”的窘境。近期全国原油年产量骤降,从2015年的2.15亿吨跌到2017年的1.92亿吨。国际油价暴跌,油公司关闭部分油井,主要是经济因素减产。石油上游业具有“长周期”的特点,“低油价”时期工作一旦中断,今后恢复和发展将会付出更高的成本。国家应设立“石油勘探开发基金”,在困难时期反哺石油业。资金可以来自“低油价”时期国家进口石油节省的价款;“高油价”时期国家征收的“特别收益金”。
需高度重视“老区”的稳产与发展
油气田产量自然递减是客观规律。为了减缓递减,需要采取各种增产措施;为了保持一个油区(盆地或盆地群)的稳产和上产,需要持续开拓新领域、探明新储量、建设新产能。所以石油上游业是一个“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行业。
和新中国成立初期不同,现在的工作对象不仅有新区,而且有“老区”。世界上主要油气生产国,都高度重视“老区”的稳产和发展。美国石油业的历史近160年,勘探开发程度己经很高,但近半个多世纪来,其80%的新增可采储量仍来自“老区”。当前世人瞩目的非常规油气主要产地也在“老区”里。和美国相比,我国的石油地质条件更复杂,“老区”工作和认识程度低得多,因而潜力更大。
创新是勘探开发的本质。工作对象的唯一性,需要创新;手段的高效使用,需要系统创新;漫长的认识过程,需要持续创新。“老区”的勘探开发尤其需要锲而不舍的探索和创新精神。
世界上每个油气区都是由多个互不相同的工作对象(地质体)构成的,突破一个到突破另一个,往往经历曲折漫长的认识过程,具有“长周期”特点。一些百年油气区至今仍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勘探开发。美国的页岩油、气,加拿大油砂油等都是经过几十年艰苦攻关才实现商业开发。我国情况差不多:鄂尔多斯盆地开发历史已110多年,而快速“增储上产”则是近二三十年的事;四川盆地勘探近80载,气田越找越大;渤海湾盆地,鏖战60多年,产量高峰迭起;近期兴隆台、牛东、河西务等重大发现,无不是三四十年坚持勘探的成果。在认识过程中,人们多次经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地。美国石油地质家P.A.笛克在回顾美国石油业历史时,也有类似的感触:“在一个老油区运用老思想很少发现大量的石油,在过去的年代里,有时我们曾经认为无油可找,但实际上是我们缺少新的思想而已。”
在我国,石油法律体系不完备,政府主管部门频繁变动,工作连续性受损,“老区”工作成了薄弱环节。个别“老区”,如松辽盆地、大庆长垣油田产量递减,而其外围的储量、产量接替不上,造成了全局被动。企业可以因各种原因放弃“老区”,但是国家层面决不能干“猴子掰包谷”的事。
政府之手要发挥更大作用
市场经济国家很早就认识到在油气经营管理目的上,国家层面和企业层面存在差异:前者是将资源转化成公众的、长远的、可持续的利益;后者则是从资源开发中获取最大的净现值。当二者发生矛盾时,前者总是通过法律、政策和其他手段加强宏观管理使后者服从国家利益。
荷兰1959年在本土发现格罗宁根特大气田后,随即规定该气田应该在下述前提下生产:它不能扰乱国家的能源供应,而要尽可能多地为荷兰经济作出贡献。为了避免在能源上对外国尤其是政治上不稳定国家的依赖,荷兰实行了“小气田政策”,让260个小气田充分生产,而将格罗宁根气田保留一半产能,作为“调峰”和“应急”之用。
美国认为“对进口石油的依赖是一个长期严重的挑战,使美国经济极易受到破坏。加重对国外石油的依赖,深刻说明在制定能源政策上的失误”。为此,美国一手抓进口安全,一手抓本土资源开发。前者有三项措施:一是以邻国为重点,实现进口多元化。二是建立全球联盟,和石油生产国一起保证平稳供应。改善贸易和投资环境,使美国公司成为世界能源业的领导者。精心策划一个世界石油信息系统,并将经济制裁作为一个重要的外交手段。三是建立应急机制。制定应急计划,抓好石油储备。后者采取五项措施:扩大勘探领域;重视开发“低品位”资源,扶持小的独立油气生产商;提高采收率;将新技术融入能源发展计划;修改过时的法规,解除对油气发展的束缚。美国号称是全球最自由的市场经济国家,但对油气开发管理十分严格和具体。通过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强有力的“两手抓”,美国不仅在长期2/3石油依赖进口的形势下,确保了能源安全,而且本土的油气生产也“梅开二度”。
和这些国家相比,我们在辨证地对待“两只手”作用上,认识上有误区,实践上有差距。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石油上游业的特性考虑不够,对油气开发阶段缺乏调适能力。能源主管部门变动过分频繁,而且未能在认真分析历史经验教训基础上,用法律确立新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机构重组时,原部门的骨干很少进入新部门,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新部门对石油业缺少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面对勘探开发日益深化,资源品位日益降低的现实,未能与时俱进,依然用过去对付“新区”的办法去对付“老区”,工作成效必然打折扣;规划的一些生产指标,因不切实际而屡屡落空,导致人们对国内石油前景误判。
期望通过深入系统调查研究,认清国情,尊重规律,借鉴国外经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能够“集中高效统筹全局,实实在在谋划未来”。(查全衡 作者系中石油咨询中心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