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近日印发的《2019年度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为培育售电市场主体,服务于浙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将在售电市场交易中探索引入售电企业参与交易,允许钢铁、煤炭、有色、建材等四个行业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用户全电量参与。
《方案》指出,2019年度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欲分为部分行业全面放开的售电市场直接交易和其他普通行业的直接交易试点两种。值得一提的是,纳入浙江省首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增量配网企业,可作为售电企业参与售电市场交易,也可代表其供电营业区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参与普通直接交易。
此外,本次普通直接交易将重点支持“新经济”产业、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等,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参与,进一步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方案》表示,2018年度用电量在100万千瓦时以上或该期间内最大单月用电量超过10万千瓦时的工商业企业(除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个行业外)可参与普通直接交易。
据了解,浙江省2019年度直接交易电量规模,原则上按可参与直接交易发电主体(不含燃气机组)2018年度实发电量的40%确定,合计折算省内发电上网电量及省外来电落地电量共计1400亿千瓦时。《方案》明确,本次普通直接交易电量1270亿千瓦时,售电市场交易电量约130亿千瓦时。(实习记者赵紫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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