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能源局计划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和建设领跑者基地,从第一批的山西大同领跑基地,到第二批8个基地,再到第三批的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3个技术领跑基地,短短三年时间,“领跑者”规模越来越大、技术越来越先进,此间“领跑者”计划的作用和影响我们有目共睹,淘汰落后产能、建立技术优势、鼓励技术创新为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打开了新的路径。
“领跑者”计划的初衷是早日实现光伏平价上网,目前在领跑者基地建设的带动下,光伏发电距这一目标越来越近。
前三批领跑者情况复盘
近年来,光伏行业得到国家大力支持,各种利好政策层出不穷,而对于我国独有的“领跑者”计划也不例外,自“领跑者”实施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支持和推动领跑基地的建设和发展,从而推动我国整个光伏甚至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将2015年以来的“领跑者”政策整理如下:
截至目前,我国总共进行了三批19个基地的工作,规模达到13GW,其中,首批为山西省大同市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一期规模为1GW,第二批8个项目共计5.5GW,第三批共10个应用领跑者基地和3个技术领跑者基地,共计6.5GW。
1.第一批领跑者
2015年6月,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下发的《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指出,光伏行业“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应达到以下指标:单晶硅光伏电池组件转换效率达到17%以上,多晶硅光伏电池组件转换效率达到16.5%以上,转换效率达到10%以上薄膜光伏电池组件以及其他有代表性的先进技术产品。
同年6月25日,山西省大同市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成为能源局“光伏领跑者”计划首个被批准的项目,建设规模300万千瓦。6月28日,一期工程100万千瓦光伏基地已正式并网发电。
大同作为首个光伏领跑者项目标志着我国光伏“领跑者”计划不再是概念,促进了光伏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升级,大同采煤沉陷区“华丽转身”,不仅仅对于光伏产业发展有重要意义,对于沉陷区的生态修复、能源转型也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此外,大同光伏应用领跑基地的监测月报也公开透明和创新型的管理方式。可以说,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为第二、三批提供了可推广的宝贵的实践经验。
2.第二批领跑者
与首个领跑者项目不同的是,第二批在技术等各方面都有了调整和优化,形式、低价成为了这一批项目中的关键词。
在第二批计划中,安徽两淮全部为漂浮式水面光伏电站,山东济宁、新泰为“光伏+”,增加了项目的多样性;原来大同领跑者项目时统一报出的0.95元不同,第二批乌海领跑者项目中英利0.45元/KWh的低价给光伏行业带来了巨大震撼,事实上,由此领跑者项目出现“低价”再正常不过,实施“领跑者”的初衷就是倒逼行业技术进步、降低成本,但并不代表光伏平价上网的提早到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勃华曾指出,领跑者中的低报价,有偶然也有必然,不能代表整个行业的发展情况,预期在2020年有望实现平价上网。
目前,第二批项目中仍有部分项目未并网发电。
3.第三批领跑者
2018年初,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了第三批领跑者计划的基地安排、基地规模与后续落实计划的时间表,预计2018年底将有5GW的应用领跑者计划并网,而1.5GW的技术领跑者则被要求在2019年6月30日并网。
与前两批相比,第三批领跑者区分为应用领跑者和技术领跑者,且最低光伏组件技术指标都有所提高。
在“531新政”、中美贸易战的特殊时期,第三批领跑者项目由于不受光伏新政的影响,其意义和重要性对于光伏人来说不言而喻,将主导今年下半年光伏内需市场,因此,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迫切希望项目尽早并网发电。当然,这也是出现“节外生枝”的一批,3月27日,大同二期应用领跑基地竞争优选出现了不按文件要求和评分标准打分、不按评优结果推荐公示入选企业等问题,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突然发文否决这一优选推荐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采用的6种技术类型的组件中,其中4种为单晶,且占据份额较大,单晶在第三批领跑者中脱颖而出,成为背后最大的赢家,光伏离平价上网只有“最后一公里”!
第四批领跑者将何去何从?
2018年,由于“531”新政的发布,光伏市场动荡不安。而第四期领跑者项目将会是“531”新政之后发放的第一批有补贴的光伏项目指标,因此相关政策及安排将备受行业关注。
国家能源局曾表示,政策不是“一刀切”,对领跑基地项目视调控情况酌情安排;对光伏扶贫和不需国家补贴项目大力支持,有序发展;业内相关人士也表示,第四批领跑者项目将会出现一些较大变化,项目容量将得到扩大,而“领跑者”也将成为中短期唯一享受补贴的普通项目,但仍旧有明显的“去特殊化”趋势;更有相关媒体爆料,目前消息的口径是2019年领跑者基地将有22个,每个基地安排500MW的规模,也就是将会有11GW的领跑者项目。
2月11日,某光伏媒体指出,《关于第四批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即将对外发布,根据该文件,第四批领跑基地总规模拟建设不超过10个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每个基地规模500MW,单个项目规模不小于100MW。根据光伏发电评价情况,预留1.5GW规模作为奖励给予按要求完成建设(建设效果好)且度电补贴最低的3个基地,按照该规则,预计第四批将只有7个基地指标,完成好的3个基地将获得奖励规模,并要求第四批基地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建成并网,另外,此批领跑基地将不再实施新的技术领跑基地。
目前,辽宁省阜新市、河南省南阳市、黑龙江省鹤岗市已开展申报第四批光伏领跑基地的准备工作。
2月18日,国家能源局就2019年光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补贴下降已成大势所趋,在新政策形势下,第四批领跑者又将出现什么样的变化?
就在笔者截稿之前,最新能源局会议纪要流出,纪要显示,因领跑者基地是为了提高技术、降低补贴电价,新政策将实行全国项目按照电价统一排序,再单列出领跑者项目补贴可能会高于其他项目,于理不合,新的政策下发后,不再统一组织领跑者基地项目,已筹备的基地按照竞价项目申报。
关于第四批领跑者的种种猜测,均没有正式文件的出台,仅供参考,变局下第四批领跑者能否如期开幕,还需耐心等待国家正式文件的出台。但无论何种结果,“领跑者”计划在我国光伏行业降低成本、实现平价上网过程中都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