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日报3月4日消息,近日,在延安市召开的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上,延安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29条,从总体要求、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降低民营企业运营成本、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障措施等7个方面提出实施意见,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了延安市民营经济的发展目标,即到2021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700亿元、占GDP比重达40%,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30%以上,民营市场主体达到25万户,“五上企业”中非公有制企业达到1800户,“三星企业”中非公有制企业达到500户,从业人员达到50万人。
《意见》指出,要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延安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围绕延安油煤气综合利用、洛川轻烃裂解等重大能化项目,发展原材料生产供应、配套设施建设、下游产业开发、生产技术服务等配套产业,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等新能源产业和特高压直流外送工程,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电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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