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文要求从2019年起进行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为顺利推进我省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工作,省农业生态与能源办于3月18日在杭州组织召开了《浙江省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意见征求会。有关市、县(市、区)农业生态能源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负责部门)相关负责人、乡镇代表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围绕如何开展我省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工作,进一步完善《浙江省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进行了深入交流,共征求相关意见建议30余条,主要集中在厘清职责分工、明确考核机制、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对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登记表和样本监测调查表也提出来具体建议。
会议要求,各级农业生态能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积极修改完善《浙江省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确保秸秆台账制度更适合我省实际、更易操作,并尽快以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文件发布。二是勇于担责,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主动做好秸秆资源台账制度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有关表格的试填报工作。三是认真谋划,面上统计与样本监测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作物秸秆产生量、利用量数据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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