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2018-2020年镇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指出,新能源乘用车、专用车(货车)、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为当年度中央财政相应车型单车补贴额的40%。
根据《2018年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和技术要求如下
一、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
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照搭载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助,燃料电池客车、货车采取定额补助,具体如下
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
1.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不低于30%,比值介于0.3(含)-0.4的车型按0.8倍补助,比值介于0.4(含)-0.5的车型按0.9倍补助,比值在0.5(含)以上的车型按1倍补助。
2.乘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10kW,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30kW。
3.燃料电池汽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
4.燃料电池汽车所采用的燃料电池应满足《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块》(标准号GB/T33978-2017)标准中的储存温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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