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日前印发的《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淘汰煤电落后产能促进煤电行业优化升级的意见》要求,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落后小煤电机组淘汰关停。同时,按照先立后破、保障供应原则,引导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使用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推动关停整合供热半径范围的各类锅炉。
《方案》提出,今年10月底前,除承担民生任务且暂不具备替代条件的,全省完成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各省辖市和县(市)建成区内4蒸吨及以上的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改造后在基准氧含量3.5%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50毫克/立方米。新建工业燃气锅炉同步完成低氮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各省辖市和县(市)建成区内的燃油(含醇基燃料)锅炉完成低氮改造,改造后在基准氧含量3.5%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20、80毫克/立方米。所有氨法脱硝、氨法脱硫的氨逃逸浓度小于8毫克/立方米。(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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