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要。而依然严峻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反映了当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还很薄弱、很不牢固,尤其暴露出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办矿、依法治矿的意识还很淡薄。一些煤矿突击生产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导致重大隐患和重大违法生产行为的产生,极易引发重特大事故。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煤监局局长黄玉治指出:安全生产根源在企业,企业不主动,安全永无宁日。企业是安全主体责任、是内因、是决定性因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必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是煤矿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安全是红线、是高压线。煤矿企业负责人必须把抓安全生产提到讲政治的高度,在其位、司其职、谋其事,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为人民的幸福安康、社会的和谐稳定不遗余力。
一是法律法规落地。主体企业负责人和矿长必须树立法治思维,对法律法规心存敬畏,做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二是员工素质提升。注重培训实效,切实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使每名员工都真正成长为本质安全人。三是装备水平提升。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持续推进技术改造装备升级,不断向“四化”矿井迈进。四是风险管控到位。要会识别风险、分析分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减少风险,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五是隐患排查到位。要铁面无私,用铁的手腕治理隐患,对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追住不放。六是抓安全投入到位。把“安全投入”看成“安全投资”,“宁可多花一千万,也不能多死一个人”。七是抓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考核问责,形成压力传导机制,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总之,主体企业负责人和矿长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安全生产的实干家,舍得投入,依法依规生产;深入实际和井下一线,现场了解问题、解决问题,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部门也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对胆敢藐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恶意违法,视职工生命如草芥的企业,一定要敢于亮剑、痛下狠手。通过严格执法保持“不敢违”的高压态势,推动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安全发展的内生长效机制。
(作者系山西煤监局晋城监察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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