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随着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后,全省一般工商业每千瓦时降低0.046元。这是继去年云南4次下调工商业电价之后,又一次降低电价。
《通知》提出,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和输配价,每千瓦时降低0.046元。一般工商业通常是指受电变压器容量不足315千伏安或低压受电用户,包括普通工业、非工业和商业用电等用户。
去年以来,云南省为支持工商业发展,先后4次分别通过清理电网环节收费、降低输配电价和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以及利用电量增长收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4次电价下调累计达0.0675元,降幅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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