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7日,广汽集团发布“关于广汽丰田及广丰发动机项目投资建设的公告”。
公告显示,广汽董事会于 2018 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广汽集团合营公司广汽丰田新能源车产能扩建一期、二期项目和广丰发动机TNGA系列发动机建设项目。
公告显示,董事会同意广汽丰田有关新能源车产能扩建项目一期、二期投资项目建设,两期项目合计新增产能40万辆/年,计划2022年全部建成投产,项目总投资113.3亿元人民币,其中股东增资5.48亿美元。公司按50%持股比例增资2.74亿美元,其余资金由合营公司自筹;同意广丰发动机有关TNGA系列发动机建设项目实施,项目建设规模为43.2万台/年,计划2021年建成,项目总投资37.3亿元人民币,其中股东增资2.02亿美元,公司按30%持股比例增资 6052万美元,其余资金由联营公司自筹。
此外,广汽集团表示由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时,投资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相关规定,暂缓披露此次投资。近日上述投资项目的其他股东已就该投资事项履行完内部审批程序,暂缓披露的原因已消除,遂进行信息披露。(王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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