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湖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5月5日向湖南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湖南省省长许达哲主持,督察组组长李家祥通报督察意见,湖南省委书记杜家毫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赵英民,督察组有关人员,湖南省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湖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要求,强化部署,狠抓落实,攻坚克难,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第一轮督察反馈以来,湖南省建立由所有省委常委在内的14位省领导分别联系督办14个市(州)整改任务的工作机制,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10余次深入一线现场督促检查和指导督察整改工作,针对重点问题紧盯不放。
湖南省敢于直面问题,果断处置一批历史遗留的老大难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累计投入500多亿元,安排整治项目3058个,取得较好的整治成效。加大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并取得明显成效,清理湖区保护区核心区近8万亩欧美黑杨,强力推进港口码头专项整治,依法拆除47万亩矮围、网围,用13天时间坚决拆除延续17年的下塞湖矮围,湖区水质总磷浓度开始下降,越冬水鸟数量创近十年之最。在全国率先出台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处置政策,拨付财政资金7600多万元,清退39个省级发证矿业权。湘潭市拆除绿心地区富力城96套违建别墅、59亩违建仿古建筑,恢复植被110多亩;郴州市耗资近千万元,拆除东江湖饮用水水源地98栋木质别墅。
督察反馈以来,湖南省对违法排污的工业企业责令整改4326家,立案处罚1360起,罚款金额超过8000万元;对生态环境问题背后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约谈党政干部1469人次、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950人;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背后存在的权力寻租、“保护伞”等违法犯罪问题,实施“一案三查”,移交司法处理255人,发挥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湖南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9年3月,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825家;立案处罚368家,罚款2385.6万元;立案侦查32件,拘留35人;约谈245人,问责198人。
督察指出,湖南省第一轮督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重要进展,但一些整改存在标准不高、工作不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办法不多、担当不够,部分整改工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甚至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情况。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仍不够到位。有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多、落实少。有些地方整改力度不大,要求不高,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还要依靠领导批示或上级督察督办才能引起重视、推动解决。益阳市没有把督察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攻坚克难的决心与担当不够,态度消极、行动拖沓,以致许多整改任务久拖不决,水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益阳市18项整改任务中,除长期整改任务外,其余15项任务有7项未完成或未达到序时进度;全市涉锑污染整治工作部署不力,导致大量严重超标的高浓度含锑、砷废水直排外环境;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遭遇邻避问题阻力后,不是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而是畏难不动、搁置项目。全市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2017年大通湖断面水质仍为劣Ⅴ类。
一些地方担当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部分项目甚至在第一轮督察反馈后顶风违建。株洲市在“回头看”督察期间提供不实信息,声称位于绿心地区的“北欧小镇”房地产项目已于2017年5月后全面停建,但督察发现,该项目在此后仍违规建设24栋高档别墅,当地对此没有坚决制止,没有查处到位。长沙浏阳市金科山水洲一期别墅、长沙县丽发新城三期和怡海新城三期等房地产项目,也在第一轮督察反馈后继续违规建设,占用绿心面积478.5亩。
张家界市在组织制订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电项目退出方案时原则性不强,在延长水电站退出时限、增加水电站保留数量上一变再变,在湖南省多次要求优化方案的情况下,仍将部分违规水电站退出时限设置为2038年,甚至将拟保留水电站数量由24家增至40家。截至“回头看”时,全市仅退出水电站17座,退出水电站的总装机容量、年引水量均不到全部的1%。在保护区设立后,建于核心区、缓冲区的23座违规水电站,仅6座退出发电功能。
2015年以来,衡阳常宁市为矿产开发和风电等项目三番五次申请调整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边界。第一轮督察反馈后,衡阳市及常宁市不但没有清理保护区内违规设置的采矿权、探矿权,反而刻意回避问题,为矿产开发“量身打造”整改方案,以调整保护区范围代替整改,以致保护区内矿山一直野蛮开发,生态破坏严重。原湖南省林业厅作为主管部门,对常宁市保护区规划调整申请把关不严,甚至有意“放水”,致使358公顷面积被调出保护区范围。
二是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时,没有真正形成自觉行动,部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原省经信委淘汰小造纸落后产能工作不严不实,以特种纸无法折算箱板纸产能为由,回避落后产能概念,模糊全省小造纸淘汰政策。截至“回头看”时,全省276家造纸企业中,仍有70多家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设备。
省畜牧水产局对禁养区划定和清退工作底数不清,上报数据失实,整改推进不力。“回头看”发现,一些地方禁养区“应划未划”;一些地方禁养区“应退未退”。截至2018年11月,全省禁养区内仍有89家规模化养殖场和2000多家养殖专业户尚未清退到位。
原省环保厅对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问题调查研究不足,截至2018年11月底,全省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仅完成一半左右。督察发现,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但一些已建成的处置设施却没有发挥作用。娄底市锡矿山砷碱渣无害化处置中心于2017年8月正式停产后,锡矿山地区历史遗留的15万吨砷碱渣及每年新产生的数千吨砷碱渣无法得到处置。
三是一些地方敷衍整改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地方以历史遗留问题为借口,拖拉应对整改工作。怀化市溆浦县对江龙锰业公司历史遗留锰渣、江东湾锑矿区3处采矿废渣等污染问题十多年未开展实质性整治工作,“等靠要”思想严重。湘西州花垣县矿业采选污染问题整治进展依然缓慢。
郴州市北湖区擅自变更芙蓉矿区遗留含砷废渣治理项目选址,导致建设的危险废物填埋场不能投用。芙蓉矿区遗留约29万吨含砷废渣仍原地堆存,仅采取表层简易覆土方式敷衍应对,无任何防渗措施,环境风险突出。临武县对聚鑫锰业公司在溪边露天堆存8万吨锰渣仅表层简易覆土,即公示办结。永州市在“回头看”进驻前一天,对全部8家没有完善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厂区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的富锰渣企业紧急下达停产通知,应付督察。
涟源市敷衍应对群众多次投诉的汇源煤气公司环境污染问题,无视其日均浓度连续超标的事实,草率认定群众投诉不实。娄底市新化县处理群众投诉不严不实,在权威部门出具土壤监测结果并显示超标的情况下,仍然认定群众投诉不实。郴州市对群众长期投诉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整改不力,搬迁工作严重滞后。
四是表面整改、假装整改仍有发生。永州市对区域内3个断面重金属超标问题不重视、不研究、不部署,市级层面至今未出台专项整改方案。紫云矿区大量历史遗留矿渣露天堆放,整治缓慢,但仍然上报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临武县在处理群众反映多年的石珠兜村饮用水井污染问题时,无视村民家中末梢水浑浊度、氨氮均超标的事实,公示称“石珠兜村内水质正常”。2018年7月再次接到投诉后,又以更宽松的水源地取水水质标准作为判别依据,再次掩盖末梢水氨氮超标事实。直到此次“回头看”进驻前,县政府迫于问责压力,才着手解决该问题。仅用时一周、耗资二十万元便基本解决,与之前群众长期投诉未果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
专项督察发现,近年来,湖南省加大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力度,推进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但洞庭湖区污染防治工作还有明显短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生活污水污染问题仍然突出。洞庭湖区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普遍滞后,绝大多数城市仍用雨污合流的排水系统,大量超标污水排入河湖。岳阳市主城区雨污分流排水管网缺口达558公里,每日近7万吨污水只经简易处理即排入东风湖、芭蕉湖。益阳市每日近6万吨污水溢流排放,环境污染和风险突出。湖南省要求洞庭湖区30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在2018年底前完成,但截至督察时仅完成3座。湖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近250个乡镇生活污水直排环境。
一些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混乱。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云溪片区违法填占松杨湖水面92.5亩,并违法违规调整规划将填湖地块合法化;废水偷排问题严重;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常超标排放;松杨湖水质为劣Ⅴ类。临湘工业园区滨江产业区废水处理厂长期不正常运行。部分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疏于维护,环境监管大打折扣。
石煤矿山生态破坏严重。石煤矿山露天开采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突出。益阳市宏安矿业有限公司排放高浓度含镉废水,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十分严重。桃江东方矿业有限公司偷排石煤矿山废水。绝大多数已停产的石煤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得不到落实。
养殖污染问题依然严重。禁养区内仍有16家畜禽养殖场、678家养殖专业户逾期未关停退出,一些畜禽养殖场污染严重。一些地区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补助资金疏于监管。矮围网围清理整顿不到位。岳阳市芭蕉湖、岳阳县东洞庭湖保护区实验区、汉寿县西洞庭湖保护区实验区内还有大量精养鱼塘,污染十分严重。
督察要求,湖南省委、省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以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坚决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始终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将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向纵深推进;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诉求,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湖南省高质量发展。要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湖南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湖南省委、省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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