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7日首次公布了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说,从今年一季度起,将每季度开展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情况排名。排名城市范围为设置有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的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参加排名的断面为20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其中1940个为国家地表水评价断面,110个为入海控制断面),主要分布在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和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等三大片区的主要河流和重点湖库。排名不涉及城市地下水、黑臭水体,以及未设置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的较小河流、湖泊或水库。
“通过排名可以客观反映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和努力程度,进一步提升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全国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这位负责人说。生态环境部组织对考核断面统一实施采测分离,从运行机制上实现水质监测与考核对象脱钩,确保监测数据独立、客观、公正,并实现水质监测全过程、各环节留痕质控,全面提高数据质量,为排名提供真实、可靠数据支撑。
今年一季度,雅安、来宾、云浮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吕梁、营口、邢台等30个城市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四平、长春、中山等30个城市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吕梁、营口、朔州等30个城市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差。
这位负责人说,一季度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1940个国家地表水评价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74.3%,同比上升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6%,同比下降3.6个百分点。但部分地区水环境达标形势严峻。山西、吉林、广东、广西、陕西、甘肃水质优良水体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两项目标时序进度均较年度目标存在明显差距。山西、辽宁各有20个劣Ⅴ类国控断面,并列各省份劣Ⅴ类国控断面数量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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