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安徽省天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由1.555元/立方米,调整为每立方米1.97元。其中2018年理顺0.35元/立方米,剩余0.065元/立方米2019年6月10日后理顺。今年,国家发改委再次下发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天然气增值税率再次下调,由10%下调为9%,门站气价下调为1.95元/立方米。
为合理疏导两次门站价格调整的影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理顺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精神,经测算并上报市政府同意,合肥市自2019年5月10日起,按照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将居民用气价格上调0.32元/立方米,经过调整后,居民用气价格具体为:第一档为2.72元/立方米,第二档为2.96元/立方米,第三档为3.92元/立方米。从全国气价水平看,本次居民用气价格上调后,本市居民用天然气一档气价仍处于全国中等水平,全省属于中等偏下水平。
测算显示,按照目前本市普通居民用户一般生活用气每户每月20立方米的用气量测算,此次价格调整后,每户每月平均大约要多支付6.4元。按照大部分天然气壁挂炉用户年用量1600立方米计算,此次价格调整,天然气壁挂炉用户每月平均大约多支付42.6元。
同时,为减轻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对低收入家庭影响,我市上调了对低保家庭免费用气额度,由原每户每月4立方米调整为每户每月5立方米。确保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不因天然气价格调整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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