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国家发改委于5月15日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42号)(以下称“通知”),公布第二批降价措施,适当延长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0.5个百分点;增值税税率和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后,重新核定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降低形成的降价空间在送电省、受电省之间按照1︰1比例分配。这些措施形成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2019年5月17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要继续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降低企业用地综合成本。
电价是工商业、大工业用户最为敏感的生产要素,“降电价”对于降低企业成本而言往往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数据,2018年降价一般工商业电价涉及总金额约830亿元,去年“降10%”的目标主要通过电网环节让利实现。
按照《通知》,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将抓紧研究提出利用上述降价空间相应降低当地一般工商业电价的具体方案,按照程序于5月底前发文,于7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备案。此外,相应降低各省(区、市)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水平。
能源观察为大家梳理了各省区一般工商业电价降幅情况,后附各地降低电价的相关政策:
目前公布降价的省份来看,降价幅度最大为青海省,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输配电价均降幅5.67分/千瓦时;第二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降幅5分/千瓦时,输配电价降幅6.68分/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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