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贵州决定进一步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电价,新的价格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贵州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目录销售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4.17分钱。其中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降低4.2分、10千伏每千瓦时降低4.11分、20千伏每千瓦时降低4.07分、35千伏每千瓦时降低4.02分。相应降低贵州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输配电价。
按规定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从每千瓦时0.225分钱调整为0.1125分钱。
新的价格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因抄表周期时间不对应的用户7月1日后的用电量,可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调整后电价的天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