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福清核电站1至4号机组顺利通过最终竣工验收,项目全面检验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
中核集团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16日,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以51%控股、39%和10%比例参股共同出资组建。福清核电项目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1至4号机组为二代改进型压水堆M310,5、6号机组为ACP1000(华龙一号),综合国产化率达75%,总投资近千亿元。
据了解,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签订了方家山、福清核电项目汽轮发电机组和蒸汽发生器合同。这份合同总价值约50亿元,占到方家山和福清核电项目设备总投资的四分之一。
东方电气为福清核电站二代改进型压水堆M310提供汽轮发电机组和部分核岛主设备,此外,该公司还为“华龙一号”全球首堆示范工程福清5号机组提供了常规岛汽轮发电机组,核岛蒸汽发生器、稳压器、PRS换热器、安注箱和硼注箱等,是本项目最大的设备供应商。记者了解到,“华龙一号”首台核能发电机由东方电机自主研制,应用于中核集团福清核电站5、6号机组。
除了“华龙一号”项目除在制的福清核电 5、6 号机组外,东方电气还有防城港核电厂二期、宁德核电厂二期、漳州核电厂、惠州核电厂等 10 余个主设备的订单,覆盖核岛、常规岛和辅助系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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