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6月13日发布消息称,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和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月11日在北京签署投资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华能海南昌江核电二期工程两台“华龙一号”压水堆核电机组,其中,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是本次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主体。此次协议签署,标志着华能在控股建设压水堆核电项目上实现了新突破。
据了解,华能与中核合作已久,自华能进入核电领域以来,双方共同开发建设了海南昌江一期项目和霞浦厂址项目等。2018年4月以来,双方以签署的昌江二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为基础,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公开信息显示,2005年12月,华能成立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专门从事核电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及相关领域的科技研发和技术服务。目前华能参股的核电项目包括海南昌江核电一期(首台机组2010年4月开建,2016年1月投产,参股49%)、山东海阳核电站(1号机组2018年10月投产,参股5%)、CAP1400大型先进压水堆示范电站(参股25%),以及福建霞浦示范快堆(2017年12月开建,参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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