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让烧生物质颗粒燃料吗
时间:2021-04-06 12:42:17 作者:本站整理 来源:网络
首先来解释下什么是生物质颗粒燃料,生物质颗粒燃料学名统称生物质成型燃料,是利用农林废弃物,如:花生壳,秸秆,稻壳,辣椒干,棉花杆,锯末,刨花等经过粉碎-烘干-机械高温高压加工后冷却成型的,或为直径8毫米,6毫米,10毫米的颗粒状产品,或者是大块状33*33mm的块状产品,其显著特点就是,环保并且是利用废弃物资源得到充分在利用,无添加,经过加工储运方便,耐烧,热值高,硫含量低,无烟无味,燃烧的充分烧过之后都是草木灰。经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相关热值,水分,灰分相关检测各项指标均达标,硫含量仅为0.04%,灰分:2.98%,不含有害物质。其次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在2014年就已下发了关于界定生物质成型燃料类型有关意见的复函,回复中第三天明确指出:三、生物质成型燃料属于可再生能源,是一种较好的煤炭替代燃料。我部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和政策法规,促进生物质燃料的推广使用。第一条是:一、根据《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环发〔2001〕37号),未将“生物质成型燃料”划分为高污染燃料。近年来,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术发展迅速,在使用专用锅炉并配套袋式除尘器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较低,可以达到相关标准的限值要求。
2014年过环保部已说明生物质成型燃料属于可再生能源,未将“生物质成型燃料”划分为高污染燃料,并且提出了使用生物质成型需要的条件,这样根据燃料性质能更好的发挥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效果,更好的保护环境。并且这条公函是抄送: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2017年3月,环保部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已采纳相关建议,没有将生物质成型燃料直接列为高污染燃料,而是从规范燃用方式角度提出要求,即要求在禁燃区内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必须使用配置袋式除尘器等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2017年4月,我部在对《高污染燃料目录》解读中再次明确指出,生物质成型燃料是可再生能源,不是高污染燃料,在规范的燃用方式下鼓励使用。”看到文件提出在规范的燃烧方式下是鼓励使用的,如果有污染不环保国家出台相关文件及完善法律法规,并且还鼓励让您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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