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为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对邢台入省煤将进行质检抽查,禁止劣质散煤进入邢台。
目前,邢台已完成省界煤质检查站邢台县南石门入省煤质检查站的规范化建设,对运煤车辆的拦截、检查、放行、劝返、抽样、送检及检查结果全程记录在案。
“检查站设在运煤车辆从山西进入邢台的必经之路上,主要管控来自陕西、山西方向过来的煤炭,控制劣质散煤进入我省。”邢台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武振兵说。
对确认目的地是河北省且手续齐全的运煤车辆,随机抽取煤样后放行;对目的地为我省但手续不全的运煤车辆进行劝返。对在放行车辆中抽取的煤样,要在24小时内送检。承检机构在收到样品后2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寄送抽样站点,站点收到检验报告后24小时内送当地大气办,由当地大气办通报运输目的地大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