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9日,主管部门对外发布关于《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很多券商研究员及时跟进并做了比较全面深入的解读。墨柯这几天都在开会,今天上午认真看了看,在此说几点个人的看法,不一定对,仅供参考:
1、体现了主管部门制定政策时一贯的“既要……又要……还要”的方针,既要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又要促进节能汽车的发展,同时还要促进传统燃油车的发展。
2、对提升新能源积分价格不一定有帮助。提升新能源积分价格无外乎有两种方式:扩大需求量或减少供给量。这个修正案是减少积分供给量的同时也减少了积分的需求量,前者主要指每辆车可能获得的积分下降了20-50%不等,导致积分的总供给量会有明显下降;后者主要指①积分可结转(理论上可达50%)和②低油耗乘用车按0.2结算,同样会使得积分的需求量有明显下降。到底是供给量还是需求量减得多些需要具体测算,但基本可以确定,即便对积分价格提升有帮助,帮助也不会大。
3、总体上相对有利于外资车企的中国合资公司,这个新办法实施后,他们对积分需求的压力没有之前那么大了。相对应,该政策似乎对自主品牌传统乘用车的发展不那么有利。前一段时间听到国内一个知名汽车专家说过主管部门好像放弃了自主品牌的发展,当时不敢相信,现在有点信。
4、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今后几年每年仅以2%的速度增长,考虑到传统车市的下滑,这意味着积分的数量要求不会有增长,而这也几乎注定了今后几年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会趋于平淡,高增长情景未来几年内可能难以再现。
5、过于强调能耗(电耗)可能会导致车辆的安全系数下降。
6、无论主管部门是否愿意看到,该政策的实施事实上会导致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开启挤泡沫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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