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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初装费”用户都嫌贵

时间:2021-04-08 21:45:29 作者:本站整理 来源:网络

  “我们小区是2017年底通的天然气,当时每家收了2220元钱开户费。”

  “我家在城中村,正准备接天然气,燃气公司收的入户施工费是3800元钱。”

  “我家这边燃气公司初装费开价是2800元钱,但是大家嫌贵,没几户装的。”

  “我们买的新房,交房时又另交了5000多元钱的燃气开户费。”

  ……

  记者近日在多地采访燃气“初装费”情况时,“贵”成为多位受访者的一致感受。

  燃气“初装费”作为城燃企业收入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因较高的利润率而饱受市场质疑,且各地政府规定不同、收费名目不一,收费标准也是千差万别。

  与此同时,今年以来,继湖南省发文限制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不超过1800元、重庆市取消燃气“初装费”后,7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城燃企业工程安装费成本利润率不得超过10%。伴随着一系列“降费”政策的出台,长年居高的燃气“初装费”大幅下调乃至取消的舆论期待日渐强烈。

  “大家都嫌贵,到现在没几户装的”“燃气开户费高达五六千元钱,感觉莫名其妙就被‘宰’了一刀”

  “我家这边天然气的入户‘初装费’是2800元,只是厨房外的预留接口到燃气灶这一段距离,也就一两米,还不包含新买天然气灶、燃气热水器的安装和室内水管改造等费用,所以大家都嫌贵,到现在没几户装的。”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的黄女士说。

  “我买的新房,去年10月份交房拿钥匙前,又交了杂七杂八的各种费用,其中燃气开户费高达五六千元钱,感觉莫名其妙就被‘宰’了一刀,还不知道是被谁‘宰’的,但是看周围的人都交了,自己也就没说什么了。”来自成都市高新区的彭先生告诉记者。

  据了解,燃气“初装费”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各地市政府倡导与企业、用户共同出资建设城市管道燃气设施,凡使用城市管道燃气的单位和用户均需缴纳“初装费”,以缓解燃气管网建设的资金压力。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燃气企业的改制,燃气“初装费”收取的方式和内涵发生了较大变化。

  就目前来讲,“初装费”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按一定比例交纳的市政配气管网等公用设施的建设费用,类似机场建设费,只要在燃气公司开户,就需要交纳这部分费用,但目前多数大城市都已取消,此次重庆取消的即是这部分费用;另一部分是工程安装性质的收费,即为用户接通燃气所需的材料、人工、服务等相关费用,有“工程费”“安装费”“报装费”“接驳费”等叫法。据记者了解,除北京、广东等地外,全国大多数地方均在收取该部分费用。

  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性质的收费涵盖范围严格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编者注)内产权属于用户的资产,不得向红线外延伸,且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等纳入房价,不再另外向燃气用户收取。

  “红线内工程安装性质费用的收取我认为是可以的,但价格应合理。”陕西省燃气设计院原院长郭宗华说,“目前来看,虽然很多城燃公司名义上只收取红线内的工程安装费用,但价格普遍很高。”

  中国油气产业智库联盟专家刘满平告诉记者,2016年国家发改委的调查显示,国内燃气工程安装费在1000—7000元之间,全国平均安装费高达2670元/户。“这个标准目前来看过高,所以备受社会及行业诟病。”

  “把不该有的泡沫、水分挤出去”“这也是对近两年‘降低终端用能成本’政策的一个响应”

  住建部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城镇天然气用户超过1.3亿户,用气人口超过3.3亿,并且呈现出较快上升态势。

  为了加快清理附加在燃气工程安装费上的不合理收费项目,构建竞争性市场体系,国家发改委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专门针对燃气工程安装费进行了统一规范与界定,明确提出燃气工程安装收费“原则上成本利润率不得超过10%”。

  “《指导意见》是经过多方论证和征求各方意见后确定下来的,‘10%’是根据其他行业平均利润率水平确定的,比管网8%的收益率要高,而且指的是燃气工程安装这块业务,不包括以后的燃气设施维护成本,因为这部分维护成本可以纳入配气成本。”刘满平说。

  “《指导意见》透露出的信息很明确,就是规范操作,把不该有的泡沫、水分挤出去,而不是一‘废’了之。”一位不愿具名的燃气行业资深人士说,“实际上这也是对近两年‘降低终端用能成本’政策的一个响应,不管是电力行业还是燃气行业,都有这个趋势。”

  一份来自方正证券研究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新奥能源、中国燃气、华润燃气、港华燃气接驳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2.3%、21.3%、22.4%、20.0%,且接驳费毛利率普遍在50%以上。

  另据几大燃气上市公司财报数据,2018年中国燃气新接驳天然气居民用户510.78万户,其中城市居民271.6万户;华润燃气新接驳居民用户322万户,平均每户居民接驳收入2892元,其中城市居民292万户;新奥能源新接驳230万居民用户。

  以2018年新接驳城市燃气用户数计算,若每户降费500元,则仅华润燃气一家企业1年的接驳业务收入就将减少14多亿元。

  不过,在郭宗华看来,虽然《指导意见》规范了城燃初装市场上的乱象,具有积极意义,但10%的成本利润率很难核算和监管。“若没有第三方的监管,燃气企业可以单方面通过提高成本来降低利润率,很难约束。所以必须有一些第三方机构参与审查,如对安装费的审查可以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财务状况的审查就可以委托会计、审计事务所。这样才能保证《指导意见》的‘政策红利’真正惠及用户。”

  “‘初装费’的收取不可能长期持续下去,全面取消是大势所趋”

  事实上,在城镇燃气行业起步阶段,收取燃气“初装费”的出发点主要是为了解决当时管网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但随着近年来燃气用户数量的增加,特别是一些发达地区的企业级燃气用户爆发式增长,管网设施建设费用大幅度摊薄,燃气公司的投资回报极速增长。

  在此背景下,目前北京、广东等地已取消收取“初装费”,“全面取消燃气‘初装费’”的说法也因此一度在业内流传。

  “从趋势上讲,燃气‘初装费’的收取不可能长期持续下去,全面取消是大势所趋。但欠发达地区收取燃气‘初装费’将会持续一段时间,收费标准会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用户实际承受能力等适当调整。”刘满平表示。

  对此,上述不愿具名燃气行业资深人士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未来肯定会往这个方向发展,只不过是时间长短的问题。”但他进一步表示,燃气“初装费”改革并非简单的“存”或“废”,在当前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不到位、供气设施更新改造及维护资金来源缺乏保障的情形下,应在维持市场稳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供气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改革,特别是要统筹协调“初装费”改革与配气价格改革的关系,反映企业正当权益和要求。

  北京市燃气集团研究院动态与政策分析研究部副部长张雄君则建议,可以考虑对燃气收费采用两部制定价机制。“一部分是固定开支,统一收费,另外一部分是用户使用的那部分燃气费用。后期的安全巡检、设备更换等服务这块都打包纳入固定开支。”(本报实习记者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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