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郑州市城市管理局获悉,7月21日上午,郑州召开垃圾分类现场推进会,下发了《郑州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今年底前,市内5区和4个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率先实行强制分类。同时将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进行补贴,户均20~25元/月,其中对有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做出不同要求。
目标:2019年底前市内五区和四个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
按照健全体系、完善标准、强力推进、彰显实效的总体思路,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管理体系,全面推行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19年底前,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市内五区和四个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
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巩义市、中牟县和上街区按照“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强制分类、居民小区引导分类”的原则,在主城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
措施:年内加强垃圾分类5个支撑体系建设
1、统筹推进两类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
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督导员配置要求,统筹推进全市有物业企业管理小区和无物业企业管理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两类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同时扎实推进居民小区达标创建工作,今年底前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达标覆盖率也须达到70%以上(即已实施垃圾分类小区均需达标),2020年底前居民小区达标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在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开展强制分类
按照“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强制分类、居民小区引导分类”的原则,率先在公共单位(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今年底,市内五区和四个管委会区域内的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达标覆盖率达到80%以上(即已实施垃圾分类的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均需达标),2020年底前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达标覆盖率达到95%以上。年内市内五区和四个管委会在依据《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标准》开展达标单位创建工作的同时,要形成5个以上达标单位先进典型案例,用于面上引导教育。
3、推进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
今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市政道路、广场、公园、游园、机场、车站(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各类办事大厅及旅游、文化、医疗、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一般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投放桶,设置数量根据公共区域大小和平均人流量配备。对现有的投放桶,破损的要按规范要求及时予以更新,新更换而标志标识不正确的可采取粘贴分类标签的方式临时过渡。
4、推进街道示范片区建设
街道示范片区建设是国家住建部明确要求的一项重点工作,市内五区和四个管委会要在认真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解决瓶颈问题,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街道示范片区内的所有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均需达到达标小区和达标单位标准。
5、继续开展好“资源回收日”活动
年内在居民小区继续深化“周六资源回收日”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奖励方式,促使居民家庭产生的可回收物应收尽收。同时,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军队和相关企业探索设立“资源回收日”,在每周一至周五统一或者按行业分开举办“资源回收日”活动,确保公共单位的可回收物得到最大程度的回收利用。
6、推进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
分拣中心内要布局好大件垃圾拆解点、废旧织物贮存点、有害垃圾贮存点、玻璃废弃物贮存点、厨余垃圾预处理减量设施、污水处理系统、垃圾减量分类宣教平台、物联网监管系统等,确保辖区内产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有暂存之处和厨余垃圾的脱水减量,真正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处理体系。
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巩义市、中牟县和上街区要根据辖区实际,谋划建设县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年底前完成选址并争取开工建设,2020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运。
7、推进果蔬市场生活垃圾就地化处理
新建农贸市场必须配套建设有机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现有的果蔬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原则上日产2吨以上果蔬垃圾的都要实施果蔬垃圾就地化处理。
今年市内五区和四个管委会均需选择10个农贸市场配建果蔬垃圾处理设施,10处果蔬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累计不低于50吨/日。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巩义市、中牟县和上街区分别筹建5处综合处理能力不低于25吨的果蔬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8、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平台
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根据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打造涵盖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平台系统的智慧城管系统,由郑州市城管局委托第三方研发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各区、管委会应建立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且能够顺利接入市级监管平台,实现对生活垃圾前端分类、中端收运和末端处理的全过程智慧化监管,达到各类生活垃圾及其再生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的监管效果。
9、建立完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各县(市、区)、管委会城管部门每日需对城区内产生的厨余垃圾,定时定点收运至湿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今年6月底前,市内五区和四个管委会对厨余垃圾的收运处理要做到规范清运队伍、规范收运车辆、规范处理设施、规范管理台帐,记录厨余垃圾来源、数量、去向等,并向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报告。
10、建立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居民小区及单位要设置废电池、废荧光灯管、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有害垃圾专用回收容器,居民小区和单位零星产生的有害垃圾(不含工业垃圾)由各县(市、区)、管委会环卫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进行分类回收,每月5日前定时收运一次,或预约收运时间。
2019年6月底前,市环保部门要完成有收运处理资质企业的选定及与各县(市、区)、管委会的对接协调工作,年底前实现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及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全覆盖。
11、建立完善其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其他垃圾的收运处理按现有的收运模式组织实施,由各县(市、区)、管委会城管部门采用封闭、环保、无抛洒滴漏的运输车辆进行收集并运送至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或填埋厂进行填埋处理。
12、建立完善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协同发展,在收集、转运、处理等环节加强对接。
建立完善废旧家具、废旧织物和“玻纸塑金”等低价值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而人们关心的《郑州市废旧织物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将于8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废旧织物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中不再使用的服装及家用织物。大件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重量超过5千克,或者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者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需拆解处理的废旧家具及其他大件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