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就今年迎峰度夏电煤供应情况对陕西省榆林市能源局进行采访了解到,目前榆林电煤供求平衡,而为进一步推进优质产能释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的总体部署,在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下,榆林市能源局提出三项措施加快产能释放。
——确保已复工复产煤矿稳产达效。
对已复工复产煤矿,榆林市能源局实行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联系包矿和“一周一调度”制度,确保已复产和联合试运转煤矿稳产达产。
对14处已复工煤矿,榆林市能源局明确时限要求,加快建设进度,督促进入二期工程的加快进入三期施工,增加工程煤产量;对已进入三期工程和联合试运转矿井,加快联合试运转和竣工验收备案,最大程度压缩手续办理时限,尽快投产达效。
同时,榆林市能源局提出,加快未复工复产煤矿验收放行进度。对未复工复产煤矿,逐一分析,除未开工、长期停工停产等“僵尸”企业外,要对这些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督促加快隐患整改和复工复产手续履行进度,做到能复尽复,应复早复。
此外,榆林市能源局明确表示,煤炭销售票据及时、足量发放。目前,榆林市煤炭销售票据已经按照核定(设计)生产能力,一次性从1月份供应到2019年12月底。对于正常生产的煤矿企业,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足量予以供应。
——落实增产增供责任,增加有效资源有效供给。
榆林市能源局积极支持煤矿核增产能,多次召开了核增产能会议,例如,2019年3月29日,召集各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和中省煤炭企业召开核增产能会议,就核增产能程序、条件、指标等相关政策组织了学习,鼓励符合条件的煤矿积极上报;2019年6月4日陕西省能源局在市局召集各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和23处煤矿召开核增产能现场会议,会上各企业及煤炭管理部门汇报了基本情况、进展及存在问题,陕西省能源局解析了中央和陕西省相关政策要求等。
——通过产能置换,核增产能。
榆林市能源局提出,鼓励赋存条件好,安全有保障、机械化水平高的生产矿井通过产能置换重新核定生产能力,持续增加有效供给。
另据悉,陕西省能源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接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政策要求,摸排在以前政策框架内不符合产能核增条件但愿意核增的煤矿企业,正尽快梳理核查,尽快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