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环境部23日公布了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实施情况,自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持续改善势头。
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截至2018年底,全国97.4%的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村庄累计达到16.3万个,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荣获2018年联合国地球卫士奖。
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推进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1586个水源地6251个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9.9%,搬迁治理3740家工业企业,关闭取缔1883个排污口,5.5亿居民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升。
联动协作推进流域治污。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全国共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0多万名、湖长2.4万名。
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比例分别为71.0%、6.7%,分别比2015年提高6.5个百分点、降低2.1个百分点,水质稳步改善。但是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在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氮磷等营养物质控制、流域水生态保护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加快推动解决。
生态环境部介绍,2018年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的有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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