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潍坊市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制定潍坊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通知中规定,潍坊市区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为2.80元/立方米,由原先的2.50元/立方米,上调了0.30元/立方米,本月25日起执行。据了解,这次天然气价格改革将天然气城市门站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城市门站价格不再区分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据统计,潍坊市市区居民生活用气(非冬季采暖),90%的用户月平均用气量在10立方米以内,95%的用户月用气量在15立方米以内。居民气价调整后,95%家庭月支出增加3元—4.5元,对日常生活影响不大。
价格改革
气价将由每立方米2.5元涨至2.8元
据介绍,这次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是调整了居民气价,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2.50元/立方米调整为2.80元/立方米。第二、三档价格按第一档价格的1.2倍、1.5倍确定。
为保证特殊用户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政策。对壁挂炉采暖用户不分供热区域内外,第一档气量由现行的800立方米调整到1000立方米,第二档气量由1000立方米调整到1200立方米,1200立方米以上按第三档价格执行;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照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价格水平执行;对城乡特困人员和困难职工,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到天然气企业办理价格优惠手续,用气价格仍按2.50元/立方米执行;其他事宜,仍按《关于建立潍坊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潍发改物价〔2015〕335号)规定执行;对持IC卡的用户,如购买的是气量,IC卡中原有气量仍按老价格执行,文件执行之日起购买的气量,执行新的价格。如果是充值,自文件执行之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此次改革的另一项内容为:制定了潍坊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原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的指导意见》(鲁价格一发〔2018〕73号)要求,各地抓紧建立健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市发改委制定了《潍坊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试行)》,主要内容包括联动范围、联动方法、联动周期及启动条件和天然气销售联动价格的确定四方面。主要规定了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1年,在联动周期内城市门站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时,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启动联动机制,进行价格调整。
背后原因
此次潍坊市为什么要进行天然气价格改革?据介绍,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要求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价格改革步伐。近年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稳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2018年,国家、省相继出台文件,将天然气城市门站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居民用气城市门站价格实行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国家自2018年6月30日、我省自2018年7月13日起调整了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我市此次价格调整,正是落实国家、省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部署的重要措施。
我国是天然气消费大国,2006年成为天然气净进口国以来,对外依存度快速攀升。2018年,天然气进口量达1254亿立方米,对外依存度为45.3%。进行价格改革有利于与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接轨,同时能促进能源节约。
还有一个原因是,居民与非居民用气成本倒挂,存在价格交叉补贴现象。省界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0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价格没有理顺,居民用气价格水平远低于非居民用气。随着国内外市场形势变化和非居民用气价格改革深化,居民气价偏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居民气价倒挂,既不利于保障居民用气供应,也不利于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实践中居民用气数量成为上游供气企业与下游天然气公司争论的焦点,影响市场运行效率,也不利于政府监管。
意义所在
理顺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和《关于理顺居民用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86号)要求,天然气价格改革中坚持以下原则: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原省物价局要求将天然气城市门站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城市门站价格不再区分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居民用气城市门站价格实行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最大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千立方米350元,剩余价差一年后适时理顺。
目前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是2007年8月1日制定的,12年来一直未作调整。2010年,国家、省上调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价格上调0.253元;2016年,国家、省要求实行居民用气阶梯气价制度,由于种种原因,我市居民销售价格未及时作出调整。鉴于天然气企业经营的居民用气价格长期处于成本倒挂状态,只能由非居民用气价格来补贴。而这次天然气价格改革将天然气城市门站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城市门站价格不再区分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而市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0.30元/立方米,在国家规定的幅度范围内。就是说这次天然气价格改革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将无法再补贴居民用气价格,理顺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既是国家层面改革的要求,又是整个价格机制改革和节约资源的需要,势在必行。
记者算账
绝大多数家庭每月多花三四元
这次天然气价格改革对市民有何影响?据统计,潍坊市市区居民生活用气(非冬季采暖),90%的用户月平均用气量在10立方米以内,95%的用户月用气量在15立方米以内。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后,燃气费月支出较调价前分别增加3.0元到4.5元,对日常生活影响不大。
也有一些市民家中安装了燃气壁挂炉,对壁挂炉采暖用户的影响也不大。按照居民平均建筑面积测算,以潍坊市城镇居民户均住宅建筑面积126.63平方米(2017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40.2平方米,户均人口3.15人)计算,采暖季120天,每日24小时,室温达到国家规定温度,据测算和参照外地有关数据,每100平方米日均用气量为6-7立方米,一个采暖季采暖用气量约987.71立方米。壁挂炉采暖用户共支出2765.59元(987.71×2.80=2765.59),较集中供热少支出146.90元(126.63×23=2912.49)。
相关工作人员还表示,此次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潍坊市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居全省第6位,排在济南、青岛、淄博、烟台、威海之后,与济南3.30元/立方米相比,我市低0.50元。总体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在全省的位次大体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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