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能源研究会举办的“‘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圆桌论坛—油气合作专题研讨会”上,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刘朝全参与圆桌讨论,提出了一带一路油气合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带一路”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不能只讲成绩而回避问题。通过剖析失败的例子,敲警钟、引警醒,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是很有必要的。做好“一带一路”油气合作,需要从三个方面精准发力:
第一方面,企业作为“一带一路”的主体,做好自己的工作,加强自身实力。
刚开始提出“一带一路”倡议的时候,很多企业都走出去,想找点吃的,结果自己成为了别人的口粮。剖析失败的原因,首先,在于企业收购之初,不善于识别项目好坏。以油气项目为例,直到自己运营的时候才发现储量、实际产量、价格等均与预期差距很大。其次,不能识别卖方提供资料的真伪。资料未必都是真的,假的资料比比皆是。所以,慧眼识别买方自己聘请的投行、卖方的投行,是很重要的一项本领,需要“内功”。还有,国有化和合同变更,也是在企业“走出去”后经常遇到的情况。欧佩克限产,不熟悉这个行业的人以为这是政策问题,无可奈何。实际上,可以找到办法不受欧佩克限产影响。此时的产值几乎是纯利润,价值非常大。同时,如何突破API限制,突破项目运营层面的限制,从而给企业带来利润、减少损失,这些问题都亟需研究和解决。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越强,企业效益就会越好。
第二方面,做好“一带一路”油气合作,还需要中国政府做更多的事情。
一是,可以尝试在国内多成立几个交易中心。美国曾经成立三十几个交易中心,最后失败了十几个,留下了2/3。二是,改进“备案制”。以前,国家发改委实行“备案制”,后来放权,取消了备案制。我们认为,备案制是个“好东西”,因为在备案制的情况下,只有先备案,企业才能进行商务谈判。取消备案制以后,三个企业可能在欧洲伙拼,中国人打中国人,让渔翁得利。备案制固然有它的缺陷,没有资质的一些企业先去备案,可能让有资质的企业不能入围。备案制既有优点也有缺点,政府可以利用它的优点,改进它的缺点。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在审查时淘汰一些没有资质的企业。三是,优化和完善考核体系,使考核更科学、更合理、更利于企业发展。现在针对国企,尤其对央企的考核,要求每个项目都要挣钱,很可能会带来一些弊端。所以,国家相关部门可以进一步研究央企国企的考核标准,使其创造更好的效益。
第三方面,做好“一带一路”,要与资源国联手合作,共建美好投资环境。
“一带一路”,不是独角戏,而是对手戏。多边谈框架,单独谈具体落实的细节。在《外商投资法》颁布以后,中国政府部门和资源国政府还有非常多的工作要做,比如加强投资保护、接受国际仲裁等,共同营造一种合作环境。
总之,中国企业加强实力,中国政府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同时中国政府和资源国政府共同将“一带一路”投资环境建设好,“一带一路”油气合作才能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