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四》。报告显示,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长,居民消费水平明显提升。1949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49.7元,201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228元,名义增长566.6倍,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9.2倍,年均实际增长6.1%。
党的十八大以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实施,重点群体收入增长措施持续发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深入推进,对城乡居民的收入增加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的26467元增加到2018年的39251元,年均实际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的9430元增加到2018年的14617元,年均实际增长7.7%。
伴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跨越式增长,城乡居民的收入来源也从单一走向多元。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不再占据绝对主体,经营、财产和转移收入比重增加。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0.6%,比1964年下降30.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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